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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法院和法官的介绍和宣传是完全失败的

法官驿站 2019-05-20

来源 | 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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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怎样宣传法官


可以毫不客气地说,直至目前为止,我国的新闻界、出版界、文艺界甚至法律界,对我国法院和法官的介绍和宣传是完全失败的。现有的这些介绍和宣传,充斥着大爱无疆、法官妈妈、带病坚持、深入厂矿、田间地头、握手言和等等脸谱和标签,一方面将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泛道德化,企图塑造一批不食人间烟火的道德完人,而另一方面又将法院和法官的工作平庸化甚至庸俗化,似乎法院和法官处理的就是那么一些婆婆妈妈的破事儿。而对于司法的规则之治理念,对于司法本身的崇高感,却几乎无从涉及。

  以影视作品为例,在我国的影视作品中所出现的法官形象,无外乎两种类型。一种可以称之为“道德楷模型”,在这一定型模式下,作为主人公的法官几乎是一个“道德上的完人”,不是高大全,也是高大上。他或她刚正不阿,廉洁奉公,热心肠,好人缘,解纠纷,善调和,工作第一,鞠躬尽瘁,是个值得学习和效仿的楷模和榜样。这些特点固然可以说是人之美德,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些优点并不是专属于法官的,而是任何行业和职业的人都可以做到这些,从雷锋到郭明义,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同时,这些影视上的法官所处理的案件,不外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处理案件的方式不是威严庄重的审判,而是拉家常扯闲天,谈感情说教育。这种对法官道德的定型宣传,只是一种泛道德化的宣传,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公共道德,它无法显现法官真正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这种对司法过程的定型宣传,将庄重严格的司法程序消解得支离破碎、狼狈不堪。这样的电影电视很多,恕不一一列举。

  另一种暂时称之为“胡说八道型”,这一定型模式下的法官一般都是以很小的配角甚至跑龙套的状态出现的,从编剧到演员浑身法律硬伤累累。比如下图电视剧的这位“法官”,模样挺周正,往审判台上一坐也还算过得去,但一开口说话就全是胡言乱语。“下面开始法庭陈述,原告先来”,还以为要动筷子夹菜呢;“判决立即生效,不得上诉!”明明是借江宁区法院拍的电视剧,却整的跟最高法院似的……



  我们应该怎样宣传法官?我们应该宣传法官什么?这是一个亟待重视的问题。“胡说八道型”的法律硬伤固然能引来有识者一嗤一笑,而“道德楷模型”对真正法官形象和司法形象的伤害更大,足以影响公众对法院和法官的观感。它把法官的工作完全琐碎化,局限在具体个案的处理上,满足于单个案件处理结束,各方当事人皆大欢喜,全然忽视了法官在案件中应当如何适用法律规则,更加不可能顾及到案件的处理可能确立了什么规则,将会对全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如果不能对社会有影响,那么这样的法官也不会在人们心中留下印象。那么多描写法官的影视剧,有的有真实的原型,有的是虚拟的人物,但有哪个法官形象令你念念不忘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之所以能够如此著名,九个老男人几乎成了半神的象征,难道也是这样宣传出来的吗?


  我们需要的是对法官的法律理性、司法智慧、司法道德和法律情怀的介绍和宣传。当意见汹涌的时候,能够坚持法律,不屈不挠;当群情沸腾的时候,能够理性应对,不枉不纵。不但能做到条分缕析,细心解开缠乱的线团,更要能审时度势,挥剑斩断滞碍的顽石。不仅是处理一个一个的案件,更要能够为社会确立法治的标杆,这才是一个法官深沉睿智、博雅通达的形象、道德和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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