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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遇刺,能否激活“史上最强履职保障办法”?

法治呐喊 法官驿站 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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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法官遇刺,而且是在法院门口!见义勇为,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监狱民警不幸牺牲。伤在他的身,也痛在我们的心,各公司的同仁又是一片谴责、追责之声。一些自媒体朋友都懒得再密集发文呼吁了,干脆翻出往年有关法官遇袭的评论文章,无奈地说,“此文同样适用”。法官屡屡遭受伤害,境况依然,保障法官安全的“篱笆”是否已经扎牢?为何屡屡被轻易洞穿?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2017年2月,《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实施办法颁布后,引起法律界热议。记得当时的自媒体乃至官方媒体,豪气冲天,奔走呼喊:“史上最强法官履职保障办法来了!”“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深受广大法官的赞誉与热议。”仿佛一夜之间,千万法官都戴上了护身符,金钟罩铁布衫附体,从此不再有履职之虑、性命之忧。


今年8月份,看到某地一则新闻,说的是离婚案的主办法官,遭受当事人的肆意骚扰,手法如下:多次到法院哭叫大喊承办法官名字;法院门口蹲守承办法官上下班;查找到法官的电话号码(报道并未披露获取途径,如果再深一步探寻,法官电话号码是如何泄露出去的,那么,恐怕还大有文章),非工作时间,拨打300多次,发送信息300多条…


对此,这家法院的处理办法是,指派专人陪同承办法官上下班。另外,院领导出面协调,采取“攻心术”,刚柔并济、先礼后兵,最终当事人“深受触动,意识到法官是坚持原则、不惧骚扰毁谤的,后口头悔过并表示不再骚扰承办法官、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用该新闻稿中的话来说,得到了“有力处置”。


事情最终以此收场,但是我们似乎感觉少了一点硬气,也似乎未见到最强保障办法长出牙齿、施展威力。圈内朋友评论“软弱无力”“看了有点心凉”“尊严何在”。从报道中,我们其实也能感受到身处漩涡的主办法官之无奈,也能窥探到当前处置类似事件的瞻前顾后,畏手畏脚,息事宁人。


此次事件发生,身边不少同行,特别是刑事口的,胆战心惊,忧心忡忡,谁知道自己办过的案件中有没有亡命之徒存在,说不定哪一天闪耀着寒光的刀锋也会降临在自己身上。对此类事情,不少同行的反应,不是寻找最强保障办法所述的各种渠道,不是寻求“娘家人”的帮助,而是说要私力救济,“练好功夫”“配备防身器械”以求自保,紧急时刻或可捡回一条命。不怕你们笑话,笔者本人也已经在潜心练习擒拿格斗、一招制敌等技术。

我们无法指望法院天天指派专人陪同上下班,也不敢幻想每一个故意针对法官的当事人都能被法官的“坚持原则、不惧诽谤”所感动流涕,从而“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们需要的是常态化的、持久的、坚挺有力的“篱笆”,而不是躺在文件里的精致的悦目的文字。


每有法官受伤害,纸面的文字总被挖出来分析研究千百遍,报纸版面又多了几篇所谓“战斗檄文”,热闹一阵子,事后大家似乎又逐渐遗忘,乃至不知道它的存在,直到下一次血案的发生!


但是,我们需要的,仅仅如此吗??


我们希望(也仅仅是希望)那些保护法官依法履职的条款,能从平躺着的疲软的沉睡的状态中,快点苏醒过来,昂然挺立,一柱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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