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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执行实施人员转任司法警察

法官驿站综合 法官驿站 201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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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问:如何强化执行警务保障?

答:推行警务保障要处理好警务管理与执行业务管理之间的关系,解决管理模式问题。目前可行的做法是,设立执行司法警察支队、大队、中队,派驻执行局,负责执行实施工作及执行警务保障。同时,司法警察的警务技能训练、体能达标考核等由法警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管理由执行局负责,其他人事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强化执行警务保障工作需要,现有执行实施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可以转任司法警察,但要坚持有序进行,坚持按标准按条件转警。……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7年7月10日)  《司法改革热点问答》】

成都法院将在这次改革中实现执行运行警务化,深化落实审执分离,建立以执行法官为审查主体,司法执行员为实施主体的执行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对执行法官、司法执行员、书记员等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警务运行”。


具体包括:大力推进执行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在法官员额制改革基础上,将选择留任执行局或未进入法官员额的从事执行实施的人员转为司法警察编制,对外称司法执行员。转任的司法执行员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并履行职责,首批转警人员的入警年龄不作限制,体能条件单独制定标准,享受法警待遇,与法院原来的司法警察(法警队)实行分署管理。

深入推进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二次分离,将执行裁决事项完全从执行局内部剥离,另行组建执行裁判庭或与相关审判业务庭合署办理执行裁决案件。建立明晰的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清单。

【来源:四川在线(2016年8月1日) 《成都法院执行“一体化”改革 探索人民陪执员参与执行》】

(2016年)9月27至28日,南通中院组织全市法院111名干警进行了执行法警转任前的基础理论测试与体能考核考试,由此全面启动了南通法院审执分离改革试点中执行实施人员转任司法警察工作的序幕。


为认真落实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试点配套工作,确保执行实施人员转任司法警察工作有序的进行,南通中院专门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转任范围、转任条件、转任工作步骤,对之前已在执行局工作的执行实施人员,以及曾从事过审判或者执行工作的其他人员,转任司法警察的最大年龄为50周岁。未从事过审判或执行工作的其他人员,转任司法警察的最大年龄为45周岁。所有拟转任执行司法警察时,必须经过南通中院统一组织的基础理论和体能达标考核,成绩达到各项测试课目合格标准,以确保转任人员体能适应执行警务任务需要。

【来源:南通法院网(2016年9月30日) 《南通111名干警参加转任法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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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管理类别化,分类管理、警务运行。深入推进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二次分离,以规范执行权力运行。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探索建立以司法警察为主体的执行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对执行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运行警务,通过建构不同人员的职责清单,依法突出执行实施工作的强制性和威慑力,大力推进执行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目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成都中院《关于执行实施人员转任司法警察相关工作意见的函》(法政[2016]226号)要求,经过三次认真调查摸底,(“法官驿站”综合)掌握了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做了充足的思想动员和政策宣讲,并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完成了警务化改革准备工作。目前全市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接近尾声,执行警务化改革正在推进中即将推开。……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9月28日) 《打好“组合拳” 全力解决执行难——四川成都中院推行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探索》】

(2016年)11月23日上午,全市法院执行实施人员转任司法警察授衔暨宣誓仪式在上海高院举行。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出席并讲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郭伟清宣读了授衔命令,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祥青主持仪式,全市各法院执行局局长、法警队长、法警政委、转任法警的执行人员等参加,转任司法警察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崔亚东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执行实施人员转任司法警察是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执行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全力破解“执行难”具有重要的意义。崔亚东院长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将上海确定为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推进地区之一,我们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上海高院认真贯彻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破解“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定了“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将上海打造成执行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执行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的工作目标,(“法官驿站”综合)经过前阶段全力推进,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他希望转任的司法警察在今后工作中践行宣誓诺言,全身心投入、尽心尽力履职,积极发挥人民司法警察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为破解“执行难”、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执行实施人员转任司法警察共计61人。执行实施人员转任司法警察是上海法院推行执行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执行警务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全市三级法院分别建立了执行警察专门机构和队伍,在司法警察体制内增设专门执行司法警察机构,确定编制130人,占总编制的1.6%,为破解“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来源:上海法院网(2016年11月24日) 《上海高院举行全市法院执行实施人员转任司法警察授衔暨宣誓仪式 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出席并提出要求》】

(2016年)8月8日下午,金山法院执行局与法警大队联合召开执行司法警察转任座谈会。执行局局长彭勇、法警大队队长邱卫良以及执行局副局长彭文忠、黄小山出席座谈会。会上,邱卫良队长解读了市高院关于执行司法警察的管理规定,并对新转任的执行司法警察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彭勇局长对新转任的执行司法警察表示祝贺,通报了执行局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和开展破解 执行难 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情况,并明确了执行司法警察的具体工作职责,希望执行司法警察能尽快完成角色转变,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新转任的5名执行司法警察分别从自身对新的工作岗位发表了自己的想法。

【来源:大律师网(2016年12月11日) 《区法院执行局与法警大队联合召开执行司法警察转任座谈会》】


……

三是推进全省法院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法院内部协同执行机制。建立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模式,强化执行警务保障工作,积极稳妥开展执行实施人员转任司法警察工作,切实提升执行工作专业化水平。推进主动执行,创新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将指挥中心建成执行信息交换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决策分析中心,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

【来源:河北法院网(2017年6月19日)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

……圆满完成漆桥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省级试点工作,打造审判团队办案模式。通过个人报名、部门推荐、业绩考核考评等方式,9月底前完成首批28名入额法官工作。根据省院《关于审执分离改革试点中执行人员转任司法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7名符合条件人员通过报名、考核转任司法警察。……

【来源:高淳法院(2017年1月19日) 《高淳法院荣获全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6年、2017年,泰兴法院先后两次对执行局59人次轮岗;原有人员全部调出,从其他业务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充实执行队伍;调整院领导分工,分管副院长兼任执行局长; 13名年轻办案骨干转任执行司法警察;开展团队化执行模式改革,原来的三个实施团队,改扩建为4个实施团队;在指挥中心设立了财产查控组、财产处置组、终本管理组、信访督办组……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7年12月26日) 《泰兴法院大刀阔斧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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