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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良策 建诤言 | 法学家刘艳红对省委书记说——

2017-09-09 刘艳红 朝酒晚茶

9月8日,江苏省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公丕祥、刘旺洪、方晓林、朱建新、薛济民同志为省委法律顾问,王腊生等20名同志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这标志着省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

【相关链接】江苏省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 李强谈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全名单)

聘任仪式上,5名法律顾问和3名法律专家库成员代表作了发言。今天,【朝酒晚茶】独家刊发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著名法学家刘艳红教授的发言,看看她对江苏省委书记李强说了些什么?

尽职履责把好法治“闸门”

江苏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刘艳红 

李书记、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下午好!

今天,省委在这里召开省委法律顾问工作专题会议及聘任仪式,李强书记亲自为省委法律顾问和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颁发聘书,并将就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做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党委决策能力的重视。我本人非常荣幸,能够受聘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借此机会,我谨代表法律专家库成员对省委的信任以及各方面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6年,江苏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方略。李强书记明确指出:“聚力创新,大势使然;聚焦富民,民心所盼。” “两聚一高”成为江苏未来五年的战略选择和发展走向,江苏将由此迎来历史发展新时期。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无疑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在我省经济新常态下,全面推动“两聚一高”战略的实施,提高我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都需要借助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普遍性的法治予以推动和保障;在我省经济发展新理念下,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我们自觉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问题,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正是使用法治方式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我省经济发展深入、市场主体多元、企业竞争激烈,更需大力加强法治建设,确保各项重大经济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以法治的力量为经济提质增效、行稳致远提供重要动力。为此,江苏省委聘请省委法律顾问并成立法律专家库,正是为实施“两聚一高”战略从法治层面的有力推动,也为我省法律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也是党依法执政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江苏省委法律顾问制度是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委依法履行职责的客观需要。每位法律专家都要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法治的轨道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目前,全国各省还没有普遍落实省委法律顾问制度,江苏省委的此项工作再次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作为法律专家库成员,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与其他法律专门们一起,珍惜荣誉、履职尽责,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央和江苏省委各项工作的大政方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自己的智慧。在参与省委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中,做到立足省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省委依法执政提供有力保障;积极钻研法律业务,围绕省委重大决策,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保证各项决策依法合规;积极参与省委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审查把关,提高党内法规的约束效力,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落到实处;主动围绕推进我省“聚焦富民”的改革发展,多提意见,多想对策,帮助省委运用法律手段破解难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开展积极的法律咨询服务,及时提供法律专业意见,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最后,我谨代表法律专家库成员表态,决不辜负省委的信任和重托,政治坚定,守纪律,勤学习,为建设“强富美”江苏,为我省早日实现“两聚一高”方略,决胜全面小康,尽职履责,把好法治闸门,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系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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