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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重点,江苏律协创新服务民营企业

懂律师的记者 律媒智库 2021-09-2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11月19日,江苏省律师协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律师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的意见》(全文附后),进一步整合律师专业资源,把握法律服务需求,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积极发挥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在保护产权、防范风险、激励创新等方面的作用,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意见明确五大工作重点——

一、风险防范

切实为民营企业全方位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法律服务。紧密结合以“防风险、促转型、护发展”为主题的“法企同行·风险防控”专项活动,会同工商联及有关商会、协会,深入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法治体检”,重点针对企业设立、公司法人治理、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经营、市场交易等法律风险防范要素,按企业重大经济行为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分项,编制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为民营企业提供定制和特色服务;要协助民营企业建立完善在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合规合法审查机制,从企业经营管理是否合法合规的角度向企业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组织律师协助民营企业起草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等公司设立法律文书,依法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经营合同、投资融资合同等,构建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推进民营企业制度化、规范化。要妥善处理好维护稳定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系,积极推动困难民营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资产剥离、债务重组、资本运营、重整和解清算等市场化方式脱困,加快市场出清,加快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挽救企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减少企业破产清算对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拓宽融资

切实为民营企业拓宽融资途径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协助民营企业运用信贷、债券发行、股权融资三个主要融资渠道,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督促律师遵循独立、合法、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做好重大合同、重大债权债务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审查查验等,依法审慎提出法律意见,把好金融活动的法律关。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积极帮助民营企业探索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助力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融资担保能力。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主动帮助民营企业清收被拖欠款项,努力帮助民营企业化解民间借贷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创新能力

切实为民营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改进知识产权宣传和管理方式,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切实保护科技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帮助相关民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权利创造、管理、实施、转让、许可、交易等环节的保护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科技创新法律激励机制,积极为科技创新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开辟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绿色通道,积极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多样化解决方案,充分运用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保护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四、和谐劳资

切实为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服务。统筹处理好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积极推动和参与地方劳动立法,从源头上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意识,健全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依法规范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消除劳资纠纷隐患。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体系,畅通劳动者表达意见渠道,增强劳动者与企业的沟通协商能力。巩固和完善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用工、劳资、工伤赔偿、社保等劳动争议纠纷“五位一体”调解机制,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通过定期进企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现场咨询会等形式,帮助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提高依法管理、自我维权的知识和能力,推动用人单位和企业员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公平、互利共赢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

五、保护安全

切实为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法律服务。充分运用专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帮助民营企业完善产权制度,优化股权结构,避免企业经营权与出资人的人格混同,有效防范因产权不清、结构不合理带来的潜在危机。帮助民营企业在税收征缴、家族财富传承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律师代理、辩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和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大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代理申诉、依法辩护的工作力度,让广大民营企业家真切感受到政府运用法治力量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产权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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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全文: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律师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整合律师专业资源,把握法律服务需求,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积极发挥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在保护产权、防范风险、激励创新等方面的作用,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1.充分认识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现实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近年来,江苏民营经济已成为江苏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科技创新的主动力和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民营经济作为江苏重要经济主体的地位不容置疑,民营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不可替代。各级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责任担当,把党中央、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为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深化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变革,构建全方位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保障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把握工作重点

2.切实为民营企业全方位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法律服务。紧密结合以“防风险、促转型、护发展”为主题的“法企同行·风险防控”专项活动,会同工商联及有关商会、协会,深入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法治体检”,重点针对企业设立、公司法人治理、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经营、市场交易等法律风险防范要素,按企业重大经济行为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分项,编制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为民营企业提供定制和特色服务;要协助民营企业建立完善在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合规合法审查机制,从企业经营管理是否合法合规的角度向企业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组织律师协助民营企业起草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等公司设立法律文书,依法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经营合同、投资融资合同等,构建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推进民营企业制度化、规范化。要妥善处理好维护稳定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系,积极推动困难民营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资产剥离、债务重组、资本运营、重整和解清算等市场化方式脱困,加快市场出清,加快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挽救企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减少企业破产清算对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

3.切实为民营企业拓宽融资途径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协助民营企业运用信贷、债券发行、股权融资三个主要融资渠道,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督促律师遵循独立、合法、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做好重大合同、重大债权债务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审查查验等,依法审慎提出法律意见,把好金融活动的法律关。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积极帮助民营企业探索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助力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融资担保能力。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主动帮助民营企业清收被拖欠款项,努力帮助民营企业化解民间借贷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4.切实为民营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改进知识产权宣传和管理方式,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切实保护科技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帮助相关民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权利创造、管理、实施、转让、许可、交易等环节的保护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科技创新法律激励机制,积极为科技创新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开辟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绿色通道,积极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多样化解决方案,充分运用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保护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5.切实为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服务。统筹处理好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积极推动和参与地方劳动立法,从源头上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意识,健全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依法规范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消除劳资纠纷隐患。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体系,畅通劳动者表达意见渠道,增强劳动者与企业的沟通协商能力。巩固和完善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用工、劳资、工伤赔偿、社保等劳动争议纠纷“五位一体”调解机制,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通过定期进企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现场咨询会等形式,帮助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提高依法管理、自我维权的知识和能力,推动用人单位和企业员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公平、互利共赢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

6.切实为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法律服务。充分运用专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帮助民营企业完善产权制度,优化股权结构,避免企业经营权与出资人的人格混同,有效防范因产权不清、结构不合理带来的潜在危机。帮助民营企业在税收征缴、家族财富传承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律师代理、辩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和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大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代理申诉、依法辩护的工作力度,让广大民营企业家真切感受到政府运用法治力量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产权的坚定决心。

三、创新服务方式

7.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专业论坛、专题讲座、巡回宣讲等形式,对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民商事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进行法律解读,切实将“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向深入,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更好运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载体,积极推送相关主题宣传活动消息,开展新媒体普法。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守法诚信典型案例,开展树立守法诚信企业家、标杆企业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8.开展“法治体检”服务。组织专业服务团深入重点民营企业“一对一”提供“法治体检”服务,通过座谈、发放“法治体检卡”等形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帮助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相结合,对于能够帮助民营企业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律师团队应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调处劳动争议等方式提供便捷服务;对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应从专业角度提出依法合规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健全完善治理结构,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9.排查化解矛盾。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律师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协民商事调解中心、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的作用,探索在工商联设立民营企业调解委员会,畅通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渠道,妥善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会同省法院公布律师调解员名册,鼓励律师担任民商事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推动律师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仲裁、诉讼调解等有机衔接,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形成程序衔接、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推动涉及民营企业信访问题的依法解决,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组织保障

10.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律师协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业务委员会主任等要切实发挥行业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精心周密组织,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市、县(区)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扎实推进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全覆盖。

11.整合服务资源。争取工信厅、工商联等与民营企业相关部门和商会、协会的大力支持,整合好各类律师服务团资源,联合建立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加强与公证、司法鉴定、会计、专利代理、涉税服务等专业人员的合作,形成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建立律师协会与民营企业家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律师与民营企业互相促进、合作共赢的良好氛围。

12.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完善“量化工作实绩、注重工作实效”的律师服务民营企业评估制度,科学设定评估要素、明晰评估内容、严格评估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加强监督问责,建立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信息反馈制度,认真查处各类投诉举报,及时跟进工作进展,不断提高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的质量和水平。

13.选树典型示范。收集汇编在服务我省民营企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典型案例,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发布工作。联合工信部门开展“诚信守法民营企业”创建活动,制定“诚信守法民营企业”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从“诚信建设、法治建设、组织建设、内部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指导民营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在全省树立一批“诚信守法民营企业”样板,发挥好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宣传推广律师服务民企发展的好经验、好典型,浓厚争先创优氛围。

公众号指导单位:江苏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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