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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的通知

问津学术 2023-03-25

教高厅函〔202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部省合建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的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和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涉农高校深化农林教育供给侧改革,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具有适应性、引领性的新农科专业,加快培养急需紧缺农林人才,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教育部组织全国新农科建设中心制定了《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涉农高校在增设新农科专业中参考。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8月31日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和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新农科建设,引导涉农高校深化农林教育供给侧改革,制定《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引导涉农高校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具有适应性、引领性的新农科专业,加快培养急需紧缺农林人才,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二、设置原则(一)对接重大需求。面向新农业、新乡村、新农民、新生态,对接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机衔接。(二)发挥引导功能。面向世界科技发展最前沿,把握经济社会和农业产业发展大趋势,聚焦急需紧缺农林人才和未来农业人才培养,引领有条件的高校设置新农科专业。(三)实施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引导性专业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遵循学科专业发展规律,及时响应农业产业发展新需求,审慎论证,适时调整优化《指南》。三、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新产业新业态,面向粮食安全、生态文明、智慧农业、营养与健康、乡村发展等五大领域,设置生物育种科学等12个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一)粮食安全领域1.生物育种科学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及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求,服务现代种业强国建设,着力解决优异品种创制的关键科学与“卡脖子”技术问题,全面推进生物育种专业人才的定向培养,引领中国分子设计育种创新发展。通过“个性化、强基础、重创新”全方位育人,着力夯实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生物进化与驯化、遗传与表观遗传学、基因组学、系统生物学、合成生物学、育种信息化等现代育种理论基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与自然科学基础、扎实的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及国际视野,能够深入开展现代育种科学研究,在现代育种及相关领域富有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的拔尖创新型人才。主干学科:生物学、作物学、畜牧学核心课程:植物生物育种方向,生物化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物统计、植物生理学、植物田间技术、植物育种原理、种子学、智能育种原理;动物生物育种方向,生物化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物统计、动物生理学、家畜解剖及组织学、动物育种学、动物遗传资源、动物智能育种原理。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验、课程实习、生产实习、专业综合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训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理学修业年限:四年2.生物育种技术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及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求,服务现代种业强国建设,全面推进生物育种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着力夯实基因组编辑、合成生物学、单倍体育种、分子设计育种、全基因组选择等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和现代育种技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深厚人文底蕴与自然科学基础、扎实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及国际视野,服务于现代种业及相关领域的复合应用型人才。主干学科:生物学、作物学、畜牧学核心课程:植物生物育种方向,生物化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现代生物技术、生物统计、植物生理学、植物田间技术、植物育种技术、种子学、智能育种技术;动物生物育种方向,生物化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现代生物技术、生物统计、动物生理学、家畜解剖及组织学、动物育种学、动物遗传资源、动物智能育种技术。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验、课程实习、生产实习、专业综合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训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农学修业年限:四年3.土地科学与技术培养目标:本专业是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围绕耕地资源安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国土空间优化配置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而设,以培养自然资源管理迫切需求的土地科学与技术人才为宗旨,以德才兼备、基础扎实、面向需求、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拥有宽厚的地学基础理论,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及工程技术,具备从国家到区域的土地资源利用及管理科学理论、土地信息及工程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主干学科:农业资源与环境、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土地资源学、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土地管理学、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资源监测技术、土地信息建模与智能分析、水土资源利用与管理、土地整治工程。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程序设计实验、无机及分析化学实验等课程实验,测量与地图学实习、地质与地貌学课程实习,土地资源调查评价综合实习及相关专业综合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训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农学修业年限:四年(二)生态文明领域4.生物质科学与工程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面向双碳目标重大战略决策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生物质科学与工程这一新兴交叉学科相关基础理论和生物质工程专门技能,能够从事生物质降解与转化、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生物基化学品、生物质资源管理和生物质工程技术,能在政府部门、新能源新材料和环保企业、工程咨询和设计单位、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从事管理、教育、研究和开发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主干学科:作物学、农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核心课程:生物质工程、生物质催化转化、生物质能学、物理化学、材料化学、生物代谢工程、发酵工程、生物质化学品与功能材料制备原理、新能源工程项目规划与设计。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生物质资源和产品认知实习、生物质科学与工程专业实习、生物质工程专业工厂实习与产品设计、生物质工程专业企业实习以及土地资源调查评价综合实习等相关实习,以及社会实践、科研训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农学 修业年限:四年5.生态修复学培养目标:本专业以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为目标,面向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战略需求,融合工、农、理、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熟练掌握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的科学理论、技术原理和工程设计方面的知识与专业技能,熟悉专业科学领域发展前沿,具有创新意识、国际视野、团队精神与终身学习能力,能够在农业、林草、湿地、环境、生态等生态环境修复领域从事研究、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主干学科:林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地理学核心课程:生态修复工程原理、退化土地生态修复、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植被与大气环境治理、自然资源管理学、流域管理学。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退化土地生态修复实习、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习、植被与大气环境治理实习、流域管理学实习、地质地貌学实习等课程实习、生产实习和专业综合实习,以及综合科研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农学或工学修业年限:四年6.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培养目标:本专业围绕新农科建设“四新”理念,适应生态文明战略和美丽中国建设需求,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科学人文素养、较强创新实践能力、广阔国际视野,熟悉国内外国家公园领域发展趋势、问题与对策,系统掌握林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解决国家公园建设管理瓶颈问题、推进乡村振兴和区域可持续发展、参与全球生态治理的能力,能够在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领域从事教育、科研、技术研发及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主干学科:林学、生态学、城乡规划学核心课程:生态学、保护生物学、动物分类学、植物分类学、国家公园管理、国家公园规划设计、保护经济学、国家公园法治建设、国家公园前沿专题。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保护生物学、动物分类学、植物分类学等课程实习,国家公园监测实习、国家公园规划设计实验实习、国家公园专业综合实习,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管理学或农学修业年限:四年(三)智慧农业领域7.智慧农业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注重农业智慧生产、作物信息学、智能装备、农业产业链经营与管理等知识能力的训练,培养具有“三农”情怀、良好的理学基础和人文素养、能够将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现代农业管理知识与农学有机融合,能胜任现代农业及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产业规划、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的拔尖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主干学科:作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核心课程:作物生产学、作物育种学、植物保护学、神经网络与深度学习、人工智能。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智慧农业综合实习、智慧农业数据分析综合实践、智慧农业生产技术实践及相关社会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农学修业年限:四年8.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国家乡村振兴、中国制造2025战略,聚焦农业工程产业未来发展趋势,融合学科交叉及科技创新理念,结合新一轮科技革命下农业装备行业发展需要,融合农业工程、机械工程、农学与生命科学和信息科学知识体系,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善于从农业装备工程专业角度发现和解决工程实际中的技术问题,拥有系统工程思维与创新能力,能够从事农业装备工程科学研究与应用,具有解决实际复杂工程问题、带动国家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我国农业装备工程技术与智能化水平提升的创新型拔尖人才。主干学科:农业工程、机械工程、农学核心课程:工程力学、电工电子技术、农学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控制工程基础、智能传感与检测技术、无线传感与物联网技术、农业机械化生产学、动力机械与农机智能装备、农业机器人与作业系统。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大学物理实验、电工电子技术实验、农业装备虚拟仿真实验等课程实验,机械设计、嵌入式系统设计、无线传感与物联网设计等课程设计,机械工程实训、农业装备综合生产实习、收获机械田间作业实习、农业装备数字化设计与实践、智能化农业生产系统设计与实践等工程训练及实习环节,以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工学修业年限:四年(四)营养与健康领域9.食品营养与健康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面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宽厚的人文与自然科学基础,系统掌握食品、营养和健康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富有创新精神与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以及较强的交流与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在食品营养与健康领域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健康管理、功能食品开发、营养科普宣传、营养健康大数据分析利用、政策咨询等工作,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复合型人才。主干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基础医学、化学核心课程:食品分析、营养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食品营养与健康科学、营养与代谢、食品与营养科学研究方法、营养与健康大数据管理、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化学、食品工程原理、食品机械与设备。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食品化学与分析综合设计、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调研、营养设计类实验、营养安全社区服务、食品工厂生产实习、食品生产认知实践、食品生产综合实习、食品营养综合实习、食品与营养科学研究方法综合实习、毕业生产实习,以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工学修业年限:四年10.兽医公共卫生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健康中国建设和公共卫生治理等重要战略,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操守,具有较好人文素养和理学基础,具有较强审辨思维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具有良好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全球化视野,积极为新农科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能够胜任解决人兽共患病防控、动物源食品安全监测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及管理等兽医公共卫生领域复杂问题的卓越人才。 主干学科:兽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核心课程:兽医公共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兽医信息学、兽医流行病学、动物福利与伦理、环境兽医学、人兽共患病学、动物疫病生态学、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动物源性细菌耐药性、实验动物与比较医学、兽医生物安全。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动物解剖学实验、动物生理学实验、兽医药理学试验、动物生物化学实验等课程实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实习、流行病学实验设计与调研、海关出入境动物检疫实习、动物医院实习等课程实习、综合实习,以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农学 修业年限:五年(五)乡村发展领域11.乡村治理培养目标:本专业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以培养德才兼备、基础宽固、面向社会、全面发展和服务各层级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层次乡村治理人才为目标,培养扎实掌握数理基础、农业科学知识、经济管理、乡村规划、乡村组织、社会发展、农业科学知识,熟悉乡村振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乡土文化,拥有良好组织协调、团队协作、沟通交流、宽阔视野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够为相关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非营利组织提供乡村治理解决方案、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交叉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公共管理、经济学、法学核心课程: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社会学、政治学、社会调查方法、乡村规划学、非营利组织管理、涉农法学、“三农”政策理论与实践、管理心理学、智慧乡村技术与应用。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美丽乡村认知实习、涉农产业链经营管理虚拟仿真实验、农村社会调查实习、乡村规划设计、乡村治理专业综合实训、乡村治理专业实习等课程实验、课程实习、生产实习、专业综合实习,以及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管理学修业年限:四年12.全球农业发展治理培养目标:本专业是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时代背景下,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尤其为提升我国在全球粮农治理与国际发展治理领域的规则制定能力、议程设置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跨国交流合作能力而设,以培养该领域具有全球胜任力的、高层次管理型人才为宗旨,以德才兼备、基础扎实、面向需求、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拥有宽厚的全球治理与国际发展基础理论,掌握现代国际发展管理和全球粮农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关知识技能,具备从区域、国家、全球不同层面的战略政策制定、全球粮农治理、国际贸易、价值链管理、全球科技管理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相关知识与应用能力的交叉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公共管理、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核心课程:政治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社会学、公共管理学、普通发展学、全球治理、全球农业、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发展项目管理。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涉及全球农业问题认知、全球农业实践认知、国际发展合作项目实习、国内外国际发展机构志愿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位授予门类:管理学修业年限:四年央企将设首席合规官!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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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2021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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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21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篇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篇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篇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含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含全文中英文版)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第二期优秀专家名单及典型咨询案例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保护黑土地典型案例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首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联合“两高”等共14家单位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五批)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国办重磅通知:明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郑州人大表决通过!这些场所必须戴口罩扫码,违者将被罚

最高检会同中国残联联合发布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指南》

重磅!长沙房屋用作租赁,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印发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15件继续审议的法律案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2〕57号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

律师出具律师函等法律文书收费标准有吗?

参加法考需要学位证吗?

涉78种经济犯罪案件!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印发修订后《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两部门部署“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

统一回答:被行政拘留不会留下案底!!!

据悉,截至当前,2022年累计发布如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重要意见通知等!

而2021年则为:2021年前11个月发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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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药品安全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北京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来了

最高检印发《2022年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附答记者问)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协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地名不能随便起、随便换、随便用!国务院修订发布《地名管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文件

最高检发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发布《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处理轮候查封效力相关问题的通知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共360名

台湾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行政协议诉讼典型案例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联合发布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

最高检发布一季度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46—149号)

高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典型案例

高校教师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案例

高校教师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案例

高校教师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

这个国家标准明确了!10月1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

司法部、教育部等《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5起案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最高法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两高”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司法解释(附法释〔2022〕12号全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最高检将建立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上下联通的“服务律师直通车”平台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三部门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附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司法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
自2022年起,不再统一组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评审!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农资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参考案例,法释〔2022〕10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法释〔2022〕9号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3·15”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文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公布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公布(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公布(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公布(附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最高法亮出成绩单!感受数据里的公平正义

数读!最高检工作报告透露了这些重要内容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附答问)

2022年检察工作怎么干?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41—14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最高检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最高检印发《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最高法、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检发释字〔2022〕1号)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附全文)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附全文)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新进展新成效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

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典型案例

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

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上线的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

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第三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裁审衔接意见 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

中央政法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1)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1)

最高法发布《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6号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19-202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一批)

最高法发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2〕5号
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
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全国普法办印发《2022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附全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7号令的咨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法释〔2022〕4号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三部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

最高检发布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31—135号)

瞿振元:稳中求进,锐意创新,深入推动“双一流”高质量建设

明确了!海南这项补贴,每月最高1万元!
嘉兴市正式出台扶持政策,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公报2022年第3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司法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含权威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涉执行司法赔偿解释(附全文)法释〔2022〕3号

常规剧集正片不少于41分钟!广电总局发文

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全文来了
最高检印发《通知》: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实现市级院办案全覆盖最高法:关于对大型困难企业制定司法保护制度的提案的答复最高法:关于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的提案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规范行政涉企合作的提案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推动中国特色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的提案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规范对施工单位退场准予先予执行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海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宜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提案的答复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
最高法:关于裁判文书公开对案外人影响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关于江苏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前的公示
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规划最高法:关于强化互联网反垄断执法,防止资本干涉舆论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修订和深化执行〈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专章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鼓励各地建立〈重点商标名录〉并推动其在司法审判和商标审查中运用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明确民事案件管辖权变化后原保全措施如何处理的建议的答复最高法: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深化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完善限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消费规定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建立以高审判质效为统领的审限管理机制的建议的答复最高法:关于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作用的建议的答复,共设有人民法庭10759个
最高法:关于加快推动修改〈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解释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加强名酒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建议的建议的答复最高法:关于接受各省市律师协会发挥专业优势成立调解机构进入法院名录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最高法:关于规范对施工单位退场准予先予执行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优化涉外仲裁案申请不予执行及申请撤销裁决程序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重视庭前准备程序保障诉权与公正效率有机统一的建议的答复

重庆高院公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

最高法:关于优化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诉源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涉企业账户规范性意见计划于2022年第一季度出台

司法部答复:依旧享受法考放宽政策!

最高法:关于加强资本市场司法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完善教育制度顶层设计,建立教育法庭制度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在庭前专业调解工作中,引导衔接仲裁机制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立案执行过程中受害人救助的建议

关于提高法院判决可执行性的建议

关于探索开展气候变化领域预防性检察公益诉讼的建议

关于拓宽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渠道,整合国内外优质纠纷解决资源,大力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西部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检等11家单位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重磅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发布,涉及法考、涉外法治人才等

3部门发文:严查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行为!

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全国扫黑办印发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

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2年1月20日起民间借贷利率法定上限由15.4%降到14.8%!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建设教育强省!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公布

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支持法学专业建设

教育部发文,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

教育部等8部门发文,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划定“红线”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名单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正式发布:健全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

最高法与人社部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解纷工作(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二)》

刚刚,最高人民法院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

河南省省委、省政府发布重磅意见:支持7所高等学校创建“双一流”!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

最高法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附全文)

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附全文)

无锡市发布律师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司法部 中央文明办出台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政策

2022年最新!省级教育部门、直属高校及部省合建高校新闻发言人名单、工作机构电话公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

如何推动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教育部:重点看这18项关键指标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及各学科重要论述摘编拟入选名单的公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

教育部等3部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发布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设立国家植物园的批复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甘肃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2021年12月21日)

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附全文)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危害食品安全刑事典型案例

两高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最高法发布平安中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

财政部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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