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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爱你|20-22 你别闹!

16岁的小万工 小万工 2020-09-04

【作者按】

有朋友建议我把顺序换换,周六清晨改成更新小说,周日再更散文,因为小说的同学更着急呵呵。

所以本文为《我如果爱你》自传体小说17-19章,查看以往章节请关注公众号后点击下方小说目录。

配图名:春色 油画,原画尺寸40cm*60cm,来自宋志合,小羊画室创始人,已获得授权使用。


二十章

王女啊,你的脚在鞋中何其美好

跑步完的第二天我才发现自己运动过量双腿酸胀,毕竟很久都没有跑过20圈这么长的距离。只是表面上仍然逞强,装作若无其事轻松自在的样子。走平地还好,每逢下楼梯就窘迫,只能一阶一阶地挪动,没有办法连续。

于是我中午刻意错峰出行,在同学都走得差不多的时候才去吃饭。

却刚好碰见了他,他叫住我的时候,我并没有认出他,只是礼貌地笑了一下,匆匆错过之后才想起,他是我的小学同桌——那个“人在江湖漂,出门不带刀“的“坏学生”胡刀。

小学我和胡刀同桌了三年,那时我是班里的第一名,他是倒数第一。

可是我一点都没有觉得他是“坏学生“,反而觉得他给我打开了一个崭新的世界。

印象最深的是小学毕业他邀请我去滑旱冰,那是我第一次滑冰,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去过这种声色犬马的场合,场地里充溢着节奏感很强的打击乐和摇滚,以及色彩斑斓的霓虹灯,不太像我生活的那个规矩的正常世界。‍

胡刀滑得很好,各种花式层出不穷,而我换了鞋之后连路走都走不利索——呵呵,就像考试时我做题做得行云流水,而他一脸懵圈一样——换了一个舞台,同样的人就表现得如此不同。我们不过是各有所长,但官方却似乎只有分数这一个评价标准。

他号称是教我,实际上各种捉弄,摔得我鼻青脸肿。最匪夷所思的是,散场时当我们走到门口,却发现我的鞋不翼而飞,怎么都找不到,估计是被不小心的人穿走了。我郁闷至极,不知道该怎么回家,差点开始哭鼻子,他却把自己的那双白球鞋扔到了我跟前,同时硬生生地扔下一句:“穿我的。”然后就光着脚头也没回地径直走到了大街上。我看着他的背影了迟疑片刻,终究还是穿上了他的鞋,虽然比我的脚足足大了一圈,但是总比光脚的好。

他走在我前面说送我,我们就这样一路无话地走回了我家,我就这样把白球鞋还给他,他就这样离开了。

想到这里突然不胜唏嘘,两个曾经坐在一起朝夕相处的人,4年后的境遇竟然可以如此不同,哪怕我的脚曾经穿着他的鞋子,我们同路而行,可是终究还是会各自走各自的路。

我记得他好像是南下打工去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也不知道是不是又回来念书,唉,见面时要多问两句就好了。

幼年的往事如风历历,便忍不住摊开周记本,写下一篇文字:

“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见了他……“

合上本子的时候,觉得心里安静,仿佛每一寸纷乱的思绪都被文字抚平。

境遇不同又如何呢,也许有一天,我和何为,我和李理终究都会分道扬镳,但那也是上帝对于我们的最好安排吧。

可是如今,我仍然愿意珍惜这每一刻尚在同路的时光,尽人事听天命,或许筱雅有幸,能和李理一生同路?即或不然,至少我还有无悔的青春。




《筱雅的周记本》之

琐忆

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见了他。

花坛边,我们擦肩而过。走了十几丈远,忽觉出什么似的回头,见他也正回头看我。大概终于是认清了,他忙不迭地唤我的名,久违的乡音!

然后是一句调侃般的,怎么不招呼我?我当时仍不甚分明,只礼貌一笑,呆立一会便匆匆离开。

走了没几步,便顿悟般地忆起了他,那玩世不恭的神情,油腔滑调的语气,许多关于他的琐碎的记忆也一下子清晰起来……

他是我小学的同桌。当时我是班长,他则是班里最顽皮的男生。

那时我还小,既没有好生差生的观念,也没有要帮助他的豪情壮志。何况我也是那种贪玩的孩子。我们一起玩,滑冰,打游戏我全是那时学会的。别误会,当时我依然是很乖的女孩,不逃学,不说脏话,期末拿全优的成绩单。他也是,照旧逃课,打架,三句一个TMD,有时,我也会一本正经地劝他不要打架。没用!他极会打架,但从不欺负我,并不因为我是班长,只因为我是女生,他们有他们的规矩,尽管看来幼稚可笑。

其实我很欣赏他,他豪爽的性格,直率的品性,至今记得他的笑,黑红黑红的脸,咧开嘴,露出雪白雪白的牙。

和所有孩子一样,我们也争强好胜。论成绩,他自然无法和我比,于是我们比起了上电视的次数。我们在实验小学读书,学校的课外活动多如牛毛,上地方台露脸的机会特别多。于是我们争着参加各种活动,他到鼓号队,我当广播员,他升旗,我演讲,他练武术,我主持。总之谁也不甘落后,一学期下来,平分秋色。我却由一个腼腆害羞的小姑娘出落的开朗大方。至今忆起,那便是我小学生活中最美的篇章。

小考糊里糊涂地过去,我擦着录取线的边进了重点,他去了一个普通的高中。新的环境,新的同桌,我很快适应了新的生活,有了新的快乐,我依然很乖,读书仍是我生命的大部。

再次遇见他,是在母亲的单位里,一个元旦的文艺晚会。他将头发蓄得很深,染成黄色,见了我尴尬地笑。他其时已经不在读书,只在街上游荡。

还有一次是在街头,他兴奋地告诉我他已经找了一份事做,钱少不过不用听母亲唠叨了。然后问我最近在哪里做事,我说我仍在读书。他一愣,似乎有些失落,说了句,你还是读书的好,我喜欢自由自在地活着,受不了学校的拘束。

后来,他据说是南下打工去了,我进入了重点高中,学习变成生活的大部。

异地求学的路并不平坦,我却走得踏实。躲在纯净平和的校园里,生活毕竟简单,目的也单纯,更无衣食之忧。母亲说:什么都别管,认真读书就是了。出外打工的日子并不轻松,社会的复杂,人情的冷漠,尚未成人的他可能一路顺风?后悔当时遇见没能问候几句,毕竟曾经同路而行,同桌而坐。

各人对生活有不同的理解,我无意评论他所选的路,也许他此时正在局外,颇可怜地看着我们千军万马过独木。无论怎么生活,无论走那条路,但求问心无愧,但求平安快乐吧。

依稀又见他的笑。

黑红黑红的脸,雪白雪白的牙。”


|本章完|



二十一章

我们要称赞你的爱情,胜似称赞美酒

第二天一早的语文课的最后,嵇老师在班级里念了的我这篇周记,我很意外。

因为他最近课堂总后总是用大段时间来给我们念余杰的《火与冰》,余杰的文字里充满了纯真与锋芒。

我总觉得他所描述的世界和我在历史课本中,在新闻联播中,在以往的课堂中,所看到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世界有很远很远的距离;在他所看到的世界里,充满了权力、丑恶与纷争。

“相信真理,不要相信那些宣称掌握真理的人,怀疑一切,不要怀疑自己所拥有的能力。”

如鲁迅所说:“青年又何能一概而论?有醒着的,有睡着的,有昏着的,有躺着的,有玩着的,此外还多。但是,自然也有要前进的。”余杰或许就是90年代“醒着的”、“要前进的青年”。而我们这些85后的独一代们,就是他所说的睡着的,躺着的青年吧。

“鼎镬甘如饴,求之不可得。”这些上古文人才有能有的气节,何曾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看到呢,毕竟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家庭的唯一,只能战战兢兢地生活。

夜正长,路也正长。

所以任他慷慨激昂,我们仍是忙着先应付这眼前迫在眉睫的高考。

所以我不知道,作为一个高中老师,他一边读着指点江山的激昂文字,一边读着我们这些幼稚孩子的风花雪月的周记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的奇异心境。

紧接着,嵇老师又念了完全虚构却更为精彩的另一篇,达摩写的很长很长的关于爱情的故事。

在这篇文章里,达摩描述了他成年之后和一个叫“晓”的女子相遇相知直至白头偕老的经过。他把自己描述成了一代学术巨匠,研究成果对于整个当今中国产生极其深远不可估量的影响,而晓与他相伴一生,是他事业上最好的助手,甚至他死后还为他整理未出版的书稿,直到生命的最后与他的骨灰合葬在一起……

在当时男女关系保守的中学环境中念这样一篇周记,整个班级笑场了多次,开始是个别同学隐忍着笑,念到结尾的时候已经是全班哄堂大笑。周围人纷纷议论这个晓到底是谁?猜得最多的是校花林晓,还有雅典娜,甚至张齐还戳着我的后背说,是不是你啊筱雅……

语文课就在这样纷纷扰扰地猜测中结束了。

说实话我也觉得很有趣,达摩在大家心中,一直是有些无欲无求的如来佛祖模样,却写出这样一篇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文章,还如此真实,如此装逼,如此动人。

可是当我回头,却看到在大家的笑声中,达摩并没有笑,他的泪水分明在眼眸中闪动,只是没有流下来。我笑不出来了,开始有些理解同年龄段的男孩——他们外表似乎大大咧咧毫不在意,却同样有一颗暗流涌动情感丰富的内心。

就像达摩,虽然蝉联学年第一,已经是这所市重点中学传说中的神级人物,所以即便他平时行事低调而不张扬,但始终会让大家觉得他是与我们有距离的。我多少能理解那种孤独。就像初三的时候,我们按照名次排考场顺序,我坐在第一桌,考号是001,前面一个人都没有时的那种孤独。

高处不胜寒,这其实并不是一种适合少年人的孤独。

但即便被封神,他仍然是一个少年,会畅想自己未来成为能够拯救世界的英雄,领受了从上帝而来的使命,将建立光辉万丈的功勋。而学习之外,他与我们一样,仍然是一个不完美的人,有自己的成长的烦恼,幼稚的思考,待填补的空虚。

而达摩期待的理想爱情,也许就是像他文字中描述的那样——女子美丽,温柔,照料起居,相夫教子;男子卓越,事业有成,著作等身。或者每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子的心里都有一个英雄一般的自己,同时又有一个小鸟依人的“晓“。

不知道李理是不是也这么想,他心中又有一个怎样的女子?

他是否知道我是不想做那个“晓”的。这个故事听来美好,却并不是我理想的爱情。

我理想的爱情并不是光芒万丈的英雄背后,有一个柔情似水一心付出的女子,而是舒婷的诗歌《致橡树》当中的爱情,是现实的、平等的、彼此独立又终身相依的爱情。

致橡树
  作者:舒婷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阴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长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
  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我希望我能考上你想考上的学校,选择自己所热爱的职业,去任何你想去的城市,我想以树的形象站在你身边,与你分担寒潮、风雷、霹雳,与你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所以李理,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和你一起生长。

不过自从那天看了雅典娜的作业之后,我就觉得自己的生长速度似乎快了很多。呵呵,其实是写字速度。

我发现其实当概念熟练之后,写字速度也会成为考试的瓶颈。我以往总是一板一眼地像练字一样写数学卷子,所以我的卷面总是工整漂亮,深思熟虑——但是做不完。当我试着提升书写速度的时候,我的思考速度似乎也跟着快了起来,笔迹流转,虽然远不如以前那样齐整,让阅卷老师辨认清楚却是没有问题的。我突然想起李理,他的正楷字写得极好,初中的时候我常常央求他帮忙写黑板报上的字,横平竖直,自成风骨;可是做物理题的时候,他的字迹就会潦草很多,明显是为了提升速度。

于是我试着改变了自己的书写策略来应对不同的考试,语文试卷就写得从容不迫,每一个字都精心雕琢。理科卷子就求快,只要看得清楚就行。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之后,我的做题速度明显快了很多,在最近的几次数学小测当中,数学竟然破天荒地突破了130分。当然这跟我寒假的时候把三十八套订正改错积累的“十七种武器”也有很大关系,但是这个小小的书写上的改变,就有点像跑步的时候为了提升跑步速度增加了摆臂频率一样,也确实有出人意料的效果。

发现这个小秘密后,我甚至开始有点迷恋做数学题,解出一个难题的快感其实真的有点类似于文字给我带来的快感。我原来以为自己数学成绩不好是因为在理科方面没有天分,这时才慢慢发现,以高考的难度,自己之前的努力程度之低,远远没有到拼天分的程度。

而且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班级里,即使是我已经觉得自己很努力了,身边却总有更勤奋的人。比如我身后的张齐和我同桌的以琳。在我看来张齐真的像一个不知疲倦的学习机器,除了必要的吃饭喝水睡觉之外,他可以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他热衷于积攒最新最好的学习资料,把它们一摞一摞地买回来,然后整本整本地吃掉,我有时候都会惊叹他的速度,怎么能那么快呢,同样的参考书,我买回来一周可能才做了第一章,他竟然已经做完了。虽然他也会和人聊天开玩笑,但全都是关于学习的话题,我看他最热衷的休闲活动,可能就是和我对数学答案了。不过之前他还常常能在碾压我的时候找到一些自信,但最近已经越来越有被我反超之势。

而以琳则和张齐这种“疯狂刷题派”很不一样,她并不追求将整本参考书全都做完,而是挑选其中自己并不熟练的关键章节关键题目来刻意练习。她也不会用整块的时间来专门做一个科目,而是语文、数学、英语、理综,各种科目搭配穿插,她的计划表总是贴在课桌的右上角,精确到15分钟,忙碌又充实。以琳的休闲娱乐方式是看英语书,她读全英文的小说就像我看金庸小说一样快乐,而她的英语几乎都是我难以企及的140多分,我真是崇拜以琳,说实话我看到小蝌蚪一样的字母成串出现在我的眼前就觉得头晕,我太喜欢方方正正踏踏实实的汉字了。

以琳和张齐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两个人都特别勤奋,张齐擅于熬夜,他是走读生,据他说回家之后至少还会额外加一节晚自习到12点。而以琳擅长早起,5点多的时候,我还在赖床,她就从宿舍离开,去操场开始晨读英语。每个周日下午难得的美好假期,我还在宿舍睡觉的时候,他们俩通常都早早地到了教室。

这个周日也像往常一样,我来的时候,看到张齐和以琳都在了,只是我总觉得他俩今天有些不太正常,从我进教室起他们就看着我神秘兮兮地笑,好像有什么惊天大秘密。

我看到我的课桌上有大筒爆米花,下面压着淡蓝色的跑票,哦,不是一张,是一叠。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哥们我够意思吧。”张齐一脸坏笑地说。

以琳已经憋不住了,趴在桌子上捂着肚子笑得花枝乱颤,一边指着跑票说:“你看你看,这是张齐弄的。

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张齐把跑票拿过去,如法炮制自己制作了好多假票!

真是好气又好笑,果然货币诞生之日就有假钞。我仔细端详起那几张票,还真的是一模一样看不出任何破绽,边惊叹说:“这也行,你是有多么不喜欢跑步啊。“

张齐做了一个“嘘“的姿势,意思是天知地知:”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这种颜色的纸呢,咱们三个是自己人,千万不能泄露秘密。“

“哦。“我抓了一把爆米花,帮助他咽下了这个秘密。


|本章完|



 

二十三章

要给我们擒拿狐狸,就是毁坏葡萄园的小狐狸

可惜张齐的假钞并没有派上用场就被罚没了。他还李理错题本的时候,里面莫名其妙地夹了一张跑票作为报酬,李理可是体育委员,专门负责管理“货币”的,怎么能允许这样混乱市场的行为,于是和班长达摩一起对他进行了查抄。连我手里的那十张都未能幸免于难,被我主动上交了。

我开始觉得李理是不是有些不近人情,后来想到他拒绝直升的时候说的那句“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就有些懂他了。他一直是这样,赤诚待人也愿被赤诚相待,仅此而已。

第二周跑步的时候,跑票的颜色就改变了,不是熟悉的淡蓝色,而是粉红色,班头使出了绝招来应对假钞,就是发行新的货币。而且按照李理的说法,预计以后每一次的颜色都会随机产生,彻底杜绝了造假的可能性。

漏洞堵住,大家都纷纷开始老实跑步,执行了两周之后就发现其实女生的10圈,男生的20圈也并没有那么难以企及,毕竟整整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即使是走路也是可以走完的。

两个月过去,全班同学都可以顺利地集齐跑票的时候,何为回到了学校。

他回来之前,我好多次在校园里和林晓擦肩而过,却并没有过任何语言上的交流,确切地说,是我每次都会看看她,她也会看看我,我们却终究没有说过话。

所以每次想到林晓的那封信,我总觉得有些亏欠她,于是下定决心单独约一次何为,好好说清楚。

只是我还没想好该如何开口,罗纳尔多就来找我了。

“筱雅,好久不见,我又回来啦。“这天早操过后,他就跳到我面前堵住了我。

我望着他满脸的阳光和明显清瘦了许多的面庞,想到周平说的他这几个月的遭遇,竟然鼻子一酸,眼圈莫名其妙地红了,原来想说的那些话一股脑忘记,只是嗫嚅着说了一句:“你没事吧,以后不要逞英雄了。”话一出口就后悔,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说出这句话来,明明不应该是我的台词。

他可能是没有想到我会哭,有些手足无措,又有些喜出望外,连连说:“筱雅你别这样,小爷挺好的,上山下海篮球足球都没问题啊,也不是第一次断腿啦,我觉得我还长高了呢。“他一边说,一边还认真地跳起,做出一个扣篮的姿势,完了又一脸神秘地说:”为了迎接小爷复出,要不我带你去一个新地方吃豆皮好不好?早自习完了,我们还是食堂后面的小门见。“

他话还没说完,我已经看到了他身后不远处的林晓,心里不由得暗暗埋怨自己刚才真是失态,按道理是应该拒绝他的,可是转念又想应约也好,正好趁此机会说清楚吧,便心一横,答应下来:“嗯,正好我也有事想找你,不见不散,我先去上自习了。”

整个早自己我都没有什么心思背英语,心乱如麻地想着早晨和何为见面该说些什么,如何说,却始终都没有头绪,自习结束铃声响起的时候,便惴惴不安地到了何为所说的食堂后面的小门那里。

我们学校实行非常严格的封闭管理制度,按理说学生是不能自由出入的,但是总有神通广大的同学找到漏洞。比如食堂后面的这个“小门”,其实是一个用铁链锁起来的大铁门,但因为铁链有一定的长度,打开门缝之后正好可以容一个人通过,地点又在食堂的山墙后面分外隐蔽,便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一个小小出入口。男生们不爱吃学校食堂的饭,高一时的足球队就常常约着从这里偷偷溜出去开小灶,我因为好奇,高一时也和他们一起来过几次。

只是当我到达这个小门的时候,却并没有看到何为,而是意外地看到了胡刀。他穿着黑色的紧身T,显得脸更加黑红,破洞的牛仔裤,板寸头分外精神,和一群人一起拥堵在这个小门口,边抽烟边商量着什么。

“胡刀!“我想起上次的意外错过,便主动喊了一声。可是我话音还没落,就被一只手拉住,用力往后一拽,让我几乎跌倒,耳边是李理的声音:”筱雅跟着我,快跑。“不由分说就拉着我的手开始往背后跑去。我满腹狐疑,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是李理就并不挣扎,顺从地跟着他跑了起来。

回头前,我看到胡刀也闻声转头,好像是认出了我。

李理拉着我一直跑到了男生宿舍后面的小山坡上停住,这才有些不好意思地松开我汗津津的手,又往后看了看,似乎是确认后面的人并没有跟上。

男生宿舍就在食堂后面,而小山坡是宿舍楼背后一个学校的尽端,平时并没有什么人经过,竹林茂密,绿草齐膝,如果不是李理拉着我,我并不知道学校还有这么一个地方。

我跑得气喘吁吁,停下来才看到周平和何为都在这里,便一脸疑惑,问:“怎么了?“

何为气愤地说:“筱雅你没事吧,我也没想到他们会在那里。“

周平解释道:“门口那伙人就是二中的,来找何为麻烦,我和李理本来想早上从小门那溜出去出去过早的,碰巧听到他们谈话了,就回来堵何为。结果何为说他约了你,李理又回头去找你。”

李理点点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何为,望着我想说什么,又没有说,最后还是看向何为,意味深长地说:“最近还是小心一点好,不要出校门了,周日放假的时候最好请家长来接。”

我这才大致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想起刚才看到的胡刀,总觉得其中是不是有所误会,在我的记忆中,胡刀虽然不务正业,但并不是一个不分是非黑白的人,想了想便对李理说:“我……我认识里面那个长得很黑的人,他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我记得他人还挺好的,是不是是有误会啊,我想去找他问问。”

“你是说那个黑皮吗?”何为跳了起来,义愤填膺地说:“他是那里的头,据说上次就是他找人揍我的,他怎么可能是好人……”

“筱雅在吗?”何为还没说完,山坡下就闪出一个黑色的身影,大声喊着我的名字跑了上来。周围三个男生顿时都紧张起来,一起站到前面把我挡在了身后,摩拳擦掌严阵以待。

“没事的,他不是坏人,他是我小学的同桌,就是上次嵇老师念我的那篇周记里的那个同桌。“我有些着急,担心他们打起来,便连忙解释。李理回头看我,好像是明白了,默默地点点头,闪到一旁。

这时胡刀已经跑上山坡了,他是一个人。

“哎呀,筱雅,这次可逮到你了,上次你是没认出来我吗,一下就溜了。”胡刀望着我笑嘻嘻地说,和幼时圆乎乎的脸蛋比,他明显更加棱角分明,只是笑起来仍然是两排雪白的牙齿,在黑红的脸中格外显眼。

“胡刀,你认识何为吗?你们这次是来找他的吗?”我一看到胡刀,就觉得分外亲切,好像又回到了儿时,便直截了当地问道。

“是啊,他打伤了我二中的兄弟。”胡刀这才注意到旁边的何为,顿时收敛了笑容,眼神变得凌厉狠辣,让我不寒而栗。

“可是是你们的人先欺负林晓,何为才动手的。“这句话刚说出口,我才意识到李理和我几乎是同时说了一句同样的话,然后两个人都觉得尴尬,收住不说了。

“林晓是谁?“胡刀有些迷茫。

“我们学校校花,就你们,大马路上欺负人小姑娘,何为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怎么着,想打架啊,来啊!”周平上前一步,接过了话茬。

胡刀也一个箭步上前,就一把握住了周平的手,说:“哪有这事,本帮从不欺负女人,明明是何为主动挑事。”

何为见势也站了上来,一把拽住了胡刀握着周平的手:“干嘛呢,有事冲我来。”

“胡刀,你别闹!”我着急得跳了起来,胡刀幼时打架的拼命程度我不是没见过,看他此时黑色T恤绷住的魁梧身板,我就觉得李理他们三个还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肯定是误会了,真的是有人欺负林晓,何为才会动手的。”

胡刀迟疑地看了我一眼我,我又冲他重重地点点头,意思是自己并没有骗他。

只见他松开了握住周平的手,眼神也放松下来,默默骂了一句:“这帮龟孙子,又骗老子。“又转头对何为说:”误会一场,上次是我不对,不打不相识,算我黑皮欠你的,以后你要遇到什么事,就报我的名字,我还你这个人情。至于那两个不要脸的,等我回去教训他们。“

“当然不能就这么算了,小爷……”何为仍不罢休,一幅愤愤的模样。

“何为!”我着急了:”大少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不为自己想,也为林晓想一想,万一那些小喽啰哪天又去堵林晓怎么办。“

何为见我气急败坏的模样,也松开了手,原来扭在一起的三个人顿时都闪开了距离。

“你放心,以后我会管好我的人,也不会再找你们麻烦了。我的店就是校门口希望桥下那个放映厅,你们遇到麻烦也随时来找我。”胡刀说完,从兜里拿了一个名片给我,又转头看了我一眼:“筱雅,你以前劝我好像也是这句,你别闹。”

“叮铃铃……“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第一堂课已经开始,这个狼狈又奇妙的早晨就这么过去了。

“来不及吃早饭了,第一节正好是班头的化学课,赶紧回去吧。“李理一边望向教室方向,一边跟我们说,何为和周平也一起点了点头。

“嗯,下回再见,胡刀。“我手下名片,便匆匆和胡刀作别,和李理他们一起向教室的方向跑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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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万工,基督徒,小县城学霸、清华建筑系学渣、地产公司建筑师、小理老师家的爱妻、两位小主的亲妈。从北京腾霾驾雾回到江城,拥抱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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