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案现场还原:暴徒抢枪,叫嚣”今天干死你“,用砖头砸倒曲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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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用事实说话!
曲玉权一案一审判决书,已于2019年3月19日由“春雨安在”公号曝光,我们也得以有机会从这个一审判决书中还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派出所民警曲玉权,在大年除夕之夜处警时惨遭打死的细节。
凶手可谓是极其残忍与疯狂与狂妄!
首先,我们通过视频鉴定意见通知书,通过现场监控,来发现暴徒们究竟对曲玉权做了什么!!!
王喜海:用手7次击打头部,3次抡拽,1次按压头部,1次击打手部,多次撕扯、推搡。
王喜波:用手2次击打胸部,1次抡拽,1次用手臂搂夹后颈部,多次撕扯、推搡。
王金兰:用脚2次踢腿部,用手1次抓面部,2次揪衣领,多次撕扯、推搡。
丁景阳:用手1次向下打击曲玉权左臂,2次撕扯。
吴春娟:1次抢手机,1次揪衣领,多次撕扯、推搡。
王金磊:1次撕扯。
温某某:没有肢体接触。
正如一个现场目击证人张某所言:
那些暴徒全程都在殴打警察,而且是要对警察下死手,他们好几个人都击打了这名警察的头部,他们一起把这名警察打倒了。(法院水平这么低,错别字这么多,难怪!)
这些细节,也被现场另一名被打却侥幸没有被打死的民警李振东所证实:
这些暴徒,分别用拳殴打他和曲玉权,其中穿深色皮夹克的男子用拳不断击打曲玉权面部及前胸,和旁边另外两名男子和两名女子把曲玉权打倒。
可是,对曲玉权下死手的暴徒,被抓获时是怎么说的呢?
他竟然说:我连碰都没碰过这两名警察,我没看见其它人殴打警察。
极不要脸、死不认账!
可是事实呢?他不仅仅是不断的暴力殴打曲玉权与李振东,甚至边打还边在叫嚣:
边残忍的殴打曲玉权,一边还狂妄的大喊:“小曲,(我就这样打你)你能把我怎么的,你们派出所能把我怎么的?”
他们此处暴露出的残忍与狂妄,让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暴徒决非一般人,而是有复杂背景的一个团伙!
他们还说与民警曲玉权并不熟悉没有仇怨,不存在故意伤害的动机,也无伤害的主观故意。
事实上呢?在把曲玉权往死里打的同时,暴徒也在叫嚣着要“干死(警察)”!
”今天就干死你“,这个话是非常明显的暴露出了暴徒们将要杀人行凶的心理!
这些有明显故意杀人意图的叫嚣,不仅仅被暴徒们自己所证实,而且有执法记录仪、现场监控所记录!
不仅是公然叫嚣要“干死”警察,暴徒还对警察下了重手。
我们此前在二审判决书上一直在质疑的“砖头”,被暴徒们自己所说了出来!
暴徒之一的女子王金兰声称:王金磊拿砖头打了那个三十多岁警察的头部两下,警察就倒在道边。
这是铁证啊!
从判决书上的住址及年龄,王金磊应系王金兰之亲弟!所以,王金兰有诬陷王金磊的可能吗?
绝对不可能!
极其残忍的暴行啊!
可惜的是,最后的判决竟对至关重要的细节,只字未提!甚至于极其离谱的错误的把王金磊列为从犯,判处7年,而且还是数罪并罚的情况下!
敢问法官,这是几个意思呢?
判决书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却没有体现在判决书:
警察曲玉权在被打死之前,曾对另一名民警李振东说:“这几个人在抢我的枪”!
在这样遭受袭击的现场,在与战友沟通现场事态,交待其用执法记录仪录制现场之时,曲玉权的这个话完全没有撒谎的可能!
即,这伙暴徒要抢民警曲玉权手枪之事属实!
虽然曲玉权被打死了,让人感觉死无对证。可是,不是有执法记录仪吗?不是有现场监控吗?
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完全遗忘?难道是因为抢夺民警佩枪属于重罪?
其实,现场虽然复杂,可是如果拔开迷雾,我们就会很清楚的发现,这伙暴徒是真的从心里要把处警的民警往死里打啊,不仅仅是说了要干死警察这样明显的故意杀人心理,而且还在事实上付出的具体的行动,最终还用砖头砸了曲玉权头上两下,将曲玉权打倒在地,将曲玉权活活打死!
可是,在如此清楚的案情面前,为什么偏偏要说曲玉权死于自己的突发冠心病呢?为什么会有如此挑战人性、良知,践踏法律底线的判决呢?
曲案,必须要发起再审,以安慰英雄地下之灵,还法律一个正义,还社会一个良知!
最后,感谢”春雨安在“公布一审判决书,让我们有机会还原曲玉权被害现场!完整版判决书请在文末点击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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