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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法学家亦未缺席

青苗法鸣 2022-07-25

1919年5月4日,还是北大法学生的周炳琳与当时学生游行的总指挥傅斯年,一起火烧了曹汝霖家。“五四”运动有了这把火的加持,传遍整个中国。回顾“五四”运动,不乏诸多法学人士的身影,法学人在时代的浪潮中,同样大有作为。


参与“五四”运动的法学人既有政界大佬,如时任广州军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伍廷芳,也有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如当时在清华读书的萧公权(日后也成为了大佬)。但不得不说,法学人有独特的气质,在“五四”运动以及后来的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是《我的1919》中顾维钧的台词,但现实中,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顾维钧,言辞逻辑缜密,多是从国际法和法理角度发言,少有情绪化的语句,查遍顾维钧的相关记录,并没有电影中的这句话。以法说话,又不失爱国热情,这是法学人的“五四”精神。



伍廷芳



伍廷芳(1842年7月30日-1922年6月23日)伦敦大学学院法学博士,是中国近代第一位法学博士,第一位获得律师资格的人,主持起草了《大清商律》《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1917年,伍廷芳赴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任护法军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五四”运动时伍廷芳已经77岁高龄,但仍旧十分活跃。当时,广州军政府要求和民国政府共派代表参加巴黎和会,伍廷芳就是首席代表,但最终因为年纪太大,不便奔波,未能成行。


伍廷芳还曾公开表达对“五四”运动的支持:“学生之行动,绝非为私利,与吾国官僚之专于自身设想者大不相同……总之,学生运动,乃中国之一有希望征状也。”


王宠惠



王宠惠(1881年10月10日-1958年3月5日)是近代中国第一张新式大学文凭的获得者,是海牙国际法庭任职中国第一人,曾参与起草《联合国宪章》,撰写了《宪法刍议》《宪法危言》等一系列的法学作品,引领了近代中国的宪|政风潮。


1918年,民国政府为了应对即将召开的巴黎和会,成立了以前外交总长汪大燮为委员长的外交委员会,王宠惠是委员之一。巴黎和会期间,王宠惠与巴黎的中国外交官顾维钧、施肇基保持联系,最终推动了民国政府拒签和约。


1919年5月4日,游行的学生遭到民国政府抓捕,王宠惠与汪大燮、林长民一起请求北京政府释放被捕学生。5月5日晚,汪大燮、王宠惠和林长民三人联名呈请京师警察厅,请予保释。


1921年,北洋政府为解决巴黎和会未决问题,委派施肇基、顾维钧、王宠惠三人为代表出席华盛顿会议。华盛顿会议上,三人合作迫使日本在山东问题上做出退让。次年2月,中日正式签署《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延续多年的胶济铁路问题及整个山东问题遂告解决。王宠惠还巧妙借助国际关系,在会上以“废除二十一条案”迫使日本放弃在我国东三省的特权,顺利通过“撤废领事裁判权案”,为后来中国交涉他国在华治外法权奠定法理依据。


王正廷



王正廷(1882年9月8日~1961年5月21日),耶鲁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国际奥委会委员,被誉为“中国奥运之父”。


1919年,王正廷作为广州军政府派出的代表,参加巴黎和会。出于当时政治局势原因,王正廷不是中国代表团的主谈人员,但3年后,王正廷代表中国政府拿回了在巴黎和会上丢掉的山东权益。1922年3月,王正廷被北京政府任命鲁案善后督办,主持接收山东权益。但日方在谈判中蓄意曲解条文,企图攫取更多的权益,双方唇枪舌战,开会71次,历时五个月,12月10日,王正廷代表中国政府接收胶州租借地行政权。


顾维钧



顾维钧(1888年1月29日-1985年11月14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北洋政府第十三位国家元首,参加《联合国宪章》起草工作并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其后任国民党政府驻联合国代表,曾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国际法院副院长。


巴黎和会外交失败成为五四运动的导火索,但就是在这充满帝国主义肮脏气味的交易中,有一位激浊扬清的外交官令人印象深刻。1919年1月,日本帝国主义先发制人,悍然提出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应直接由日本继承;与此同时,中国代表团席位排名的错误又引发了代表团成员王正廷和施肇基的强烈不满,这导致代表团内部矛盾重重,悄然埋下了不和的种子。值此内忧外患之际,顾维钧以其缜密细致、畅快淋漓的演讲痛斥了日本帝国主义攫取山东的无理要求,从历史、经济、文化各方面阐明了一个真理——山东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慷慨激昂的雄辩使得日本代表完全处于劣势,西方列强在这一刻看到了顾维钧的胆识与气魄,看到了中国的不屈与坚毅。然而,仅是因为分赃不均,意大利在争吵中退出了和会,日本效法意大利,迫使西方列强妥协。不少代表团成员如此看到如此悲凉的结果后黯淡离开了巴黎,唯有顾维钧独自担当起了外交官的职责,断然拒签。正是因为这次拒签,打破了我国“始争终让"的外交局面”,引发了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回想起来,那是天空黯淡的、国运悲惨的一天,那又是充满希望、蓄势待发的一天。


王世杰



王世杰(1891年3月10日—1981年4月21日),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武汉大学首任校长,著有《比较宪|法》、《宪|法论理》、《代议政治》、《中国不平等条约之废除》、《移民问题》、《女子参政之研究》等重要著作。


1919年,五四运动期间,王世杰以旅欧中国学生首推代表身份,与留欧学生和华工一同围守中国首席代表陆征祥的寓所,力陈利害,迫使陆征祥无法出席会议签字。1920年,王世杰又任中国旅欧学生代表,先后赴比利时、意大利,出席国际联盟同志会,同年回国,任北大法学教授,出版《比较宪|法》讲义,该讲义一度成为我国法学理论的奠基之作。1923年,王世杰与石瑛等人一道发起组织《现代评论》社,王世杰笔锋犀利,针砭时弊,为传播马列主义、宣扬民主科学思想、倡导新政等起到了积极作用,成为五四运动后为民族觉醒、民族崛起的中流砥柱。


萧公权



萧公权(1897年11月29日-1981年11月4日),毕业于清华大学,中华民国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著有《中国政治思想史》等。


“国亡了,同胞起来呀”。同其他青年学生一样,五四运动在萧公权心中激起了很大反响。也正是这次运动,让学生时代的萧公权看到了自身对政治的影响力,从而萌发了参与政治的信心和使命感。1919年,萧公权被选为清华代表与北京大学代表往天津创办《民钟》报,为外争主权,内除国贼而不断奔走呼号。那时,萧公权在日记中写到“......国家衰微,强邻侵蹂,手无斧柯,奈龟山何,然为其人民者,不得不痛哭流涕,激昂慷慨,各以血仇洗耻、保存疆土为事。己之生命,不妨牺牲。”寥寥百字,足以看出萧公权对民族救亡的赤诚之心。


钱端升



钱端升(1900年2月25日-1990年1月21日),毕业于清华大学,是中国比较宪|法学研究的开创者之一,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首任院长,参与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工作。著有《法国的政治组织》、《德国的政府》、《法国的政府》、《比较宪|法》等学术专著,合著有《比较宪|法》、《民国政制史》等等。


五四运动时,钱端升正在清华高等科读四年级,时年19岁。1919年5月4日下午“火烧赵家楼”事件爆发,清华同学5月5日才进城,贴标语与北平学生会联系。到了6月3日,清华学生全体进城游行,抱有“即使所有学生全数被捕尽也要放大声音、坚决战斗”的信念当街宣传,被捕者有20多人,钱端升也是其中之一,与其他学校的学生一起被关在北大理科大楼与法科大楼(三院)中,一直到8日才由清华全体同学迎接回校。五四运动结束后,钱端升当年即赴美深造。


周炳琳



周炳琳教授(1892年10月23日-1963年10月24日),毕业于北京大学法科经济系,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


五四运动前,周炳琳已经接触到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并深受影响。1919 年1月《国民》杂志创刊,周炳琳等轮流担任编辑部主任,并发表译文《鲍尔锡维克主义底研究》于《国民》第2卷第1号,介绍《共产党宣言》的发表、俄国的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列宁回国后的基本思想等。1919年3月,周炳琳、许德珩、邓中夏等北大学生发起成立北京大学平民教育讲演团,以“增进平民知识、唤起平民之自觉心”为宗旨,组织团员走上街头,开展大众化的演讲。


1919年5月3日,周炳琳等同学从北大校长蔡元培那里得知,北洋政府密令巴黎和会代表在丧权辱国的《协约国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上签字,令他们愤慨万分。5月4日上午,周炳琳联络各校国民社社员,动员他们走上街头。下午4时,游行队伍到达北洋政府外交部,周炳琳参与了“火烧赵家楼”事件,逃过追捕,并积极参与营救被捕学生。在学生运动中,他担任全国学生联合会秘书,编辑《全国学生联合会日刊》,创办了北大马克思主义研究会。


在周炳琳的回忆中,“五四运动虽是感情的冲动,然而事后觅根据,觉得举动很合于理性。理性的根据一到手,……不但消极方面任你政府用怎样的高压手段屈服不了我,而且积极方面谋旧的改造与新的创造。”


郑毓秀



郑毓秀(1891年3月20日-1959年12月16日),巴黎大学法学博士,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法政学院女性院长。


郑毓秀15岁就加入了同盟会,曾参与清末民初的多次暗杀事件,如1910年刺杀载沣、1912年暗杀袁世凯。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郑毓秀与留法学生一道成功阻止陆征祥在和约上签字,使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据传,当时时间紧急,于和约签字的前一天,中国代表团仍没有明确表态拒签和约,此时首席代表陆征祥却失踪,留学生们决定立刻找到陆,做最后的努力。郑毓秀为威逼陆的秘书岳昭燏就范,急中生智折断一截玫瑰花枝,在黑暗中假装是一把手枪,隐藏在袖口中以此指着岳秘书,使其丢下公文包落荒而逃。“玫瑰代枪”事件后陆征祥同意第二天早上与留学生见面,在留学生们作出最后的劝说工作后,陆征祥明确表示不在和约上签字。该事件亦在顾维钧回忆录中可见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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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Ben

本期编辑 ✎ 倩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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