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丨德州德城车站街派出所:“党建引领+”打造基层善治新格局

省公安厅宣传处 山东公安 2021-01-23


     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公安实践,是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导向,推动公安工作固本强基、长远发展的根本举措,是坚持专群结合、推动社会共治的必然选择。


      省公安厅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经全省公安机关逐级推荐、评审,共遴选出25个优秀公安派出所,作为全省创建活动的示范和标杆。“山东公安”政务新媒体推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专栏,聚焦全省公安机关积极投入创建活动,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经验做法,集中宣传这些优秀公安派出所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民意导向,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能力等方面的举措成效,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山东公安机关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敬请关注。


德州德城车站街派出所


车站街派出所是1946年德州解放之后最早成立的公安派出所之一。近年来,该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抓队伍、促业务、提服务、铸平安、解矛盾,深化源头治理,打造出了基层善治的新格局,老所焕发出新容颜,集体和个人多次立功受奖,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


“党建+教育”铸警魂聚警心

 实现“队伍过得硬”


车站街派出所发挥“党支部建在所队”的公安党建政治优势,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务促警务,从优待警、从严治警,塑造了“四个铁一般”的队伍,违纪违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保持“零记录”。



该所独创了以警徽“红”“蓝”“黄”为基色的“三色党建工作法”。以忠诚、阳光、温暖为基调的红色党建工作法,着力传承红色基因,育警廉警,优警抚警,将正能量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将党的温暖送到每一个民警的心坎上;以勇敢、静洁、严谨为基调的蓝色党建工作法,着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以贴心、热情、周到为基调的黄色党建工作法,着力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群众为己任,不忘初心,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时刻把辖区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抓在手上。



突出“日学习”、“周教育”、“月警示”、“年总结”,将“绣花功”的精髄贯穿党建工作始终,一针针一线线,绣出了基层党建工作一片新天地。做实后勤保障阵地,推进富有特色的警营文化建设,倡导“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理念,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凝聚了警心、鼓舞了士气、激励了斗志。


“党建+警务”夯实社区治安根基

 实现“平安不出事”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针对辖区“一圈”(商业经济圈)、“两站”(火车站、汽车站)、“三多”(流动人口多、宾馆服务业多、老旧小区多)和社会治安状况复杂的实际,建立平安治安志愿者队伍,在源头上增强社会秩序的稳定性。



市民警校是该所为深化源头治理而搭建的群防群治专业平台,由专家和民警授课,把有意愿的普通居民培养成具有警察视角的平安志愿者,以百姓力量护百姓平安,打造平安共同体。今年6月以来,市民警校已集中授课12次,受教育群众2200人次,实现了辖区电信诈骗、入室盗窃、街面抢夺、故意伤害等案件明显下降。



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辖区的“新湖春天”小区就是一个全新的智慧安防小区,它依托信息技术,实现车过留痕、人过留影,居民住得安全舒心。实行“警民议事”制度,派出所党支部及社区民警定期开展警民相约活动,征求群众建议和意见,共建社区平安。


“党建+服务”面对群众“不说不”

实现“服务不缺位”


该所在窗口单位率先喊出“不轻易说不”的口号,对群众提出的申请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不能简单说 “不能办”,而要给予明确的解释和指引。



主动优化窗口服务,设立党员先锋岗,在全市率先实现移动支付收费,落实错时延时、容缺办理、上门服务等制度措施,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018年10月18日,该所迎来全市第一单“网上预约户口迁移服务”,家住德城区的赵女士户口一直在河北老家,其丈夫陈先生在网上看到相关服务信息后,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网上提交了户口迁移预约申请,结果不到半小时,户籍民警就回电核实情况,交代了流程和手续,业务受理成功,前后只用了不到五分钟时间,陈先生非常满意。



该所创办微信公众号和警民联系群,不定期发布“微预警”“微寻人”“微防范”,随时随地在群众身边实现“微服务”。


“党建+稳定”创新“365”调解法

实现“矛盾不上交”


针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调解难度日益加大的特点,探索建立了“365”调解工作法,仅今年6月以来,受理矛盾纠纷198起,成功调处342起,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达到了95.4%,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



2019年7月9日,在德州火车站广场,市民郭某与赵某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双方脖颈处都有抓痕,郭某手部被赵某咬伤。该案件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可适用调解案件。民警取证后依法进行调解,但双方互不让步,郭某称自己住院花费3000元,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赵某称系双方互殴,同意调解但不同意赔偿对方医疗费。该案件如果调解不成可依法对双方进行拘留处罚。但郭某心脏病严重,执行拘留有安全隐患。为此,民警采用“365”调解法,成功调处了这起治安案件。



首先民警三番五次到双方家里做思想工作,用真情感动双方。其次火车站广场属于广场管理办管理,民警为此走访了广场管理办,通报了案情。广场管理办非常重视,专门找双方当事人谈话,阐明利害,双方互相较劲的态度有所转化。最后民警传唤告知双方如果达不成一致,将依法进行拘留。双方考虑利害关系,表示检讨自己的言行,握手言和,一起矛盾就地化解。


喜欢就星标我吧

编辑 | 朱柄翮 戚飞飞

审核 | 刘冠伟

投稿邮箱:sdgonganweixin@126.com


精彩推荐

全国大赛,我们又获6个奖!就要凭实力惊艳你们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丨东营经开区金水派出所:立起平安社区的“金字招牌”

一路欢歌!“齐鲁公安文化基层行”文艺小分队走进淄博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丨淄博淄川般阳路派出所:让“枫桥经验”与时代同步

真心真情真意!“齐鲁公安文化基层行”文艺小分队走进滨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