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起,济南这些纸质证明不用交啦!
济南公安
在全市首推“无证明”落户便民新政啦
信息共享网上直接调取使用
真正实现了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有落户需求的人有福了~
从11月11日起,
济南市民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业务时,
房产、社保、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可以政务共享的信息,
市民不需要提交纸质证明了~
10月31日下午,济南市公安局在天桥分局召开“数聚赋能、再造流程、办理户口‘无证明’”现场推广会,在全市推广纬北路派出所试点经验。
目前,通过与济南市政府其他各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可实现本市5部门7类信息共享应用(包括2018年以来的人社部门的社保缴费信息、职称信息,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信息,卫健部门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死亡医学推断书信息,国土部门的不动产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
后续随着各部门业务数据的不断完善更新,能够共享的数据范围将不断扩大。
现在,受这一政策影响
很多市民感受到了其便民速度
近日,家住天桥区的张先生在得知纬北路派出所正在试点办理户口“无证明”工作模式时,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纬北路派出所,咨询办理夫妻投靠落户需要什么手续,在告知民警自己结婚登记地点为济南后,民警通过身份证读卡器,很快查询到张先生的结婚登记信息和房产登记信息,张先生并没有出具结婚证、房产证,不到5分钟就办理了夫妻投靠落户业务。
张先生连连称赞,说以为得回家准备结婚证、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现在信息共享网上直接调取使用,真是太方便了,公安机关这一新举措便民利民,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现场会还明确,除了主项变更等部分业务需要分局进一步核实核准外,其他户口迁移业务一律在派出所当场“一次办成”。
其中,居住就业落户取消分局1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实现派出所当场批结;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部队家属随军落户取消5个工作日审批时限,由派出所当场批结,群众办理业务“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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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济南公安
编辑 | 朱柄翮 曹超男
审核 | 刘冠伟
投稿邮箱:sdgonganwei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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