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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女权、超越美国:堕胎自由化五十年历程的全球化社会学分析

高行云 社会学理论大缸 2022-07-07
文/高行云
首发时间:2022年6月26日

2022年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推翻1973年生效的“罗诉韦德案”,将是否允许女性堕胎的权力转向赋予各州自行决定。


你能从中媒体上看到的焦点是两个字:

1. 女性:此事件严重违背女权权利,因为多年来女权奋斗成果被推翻了。
2. 美国:保守派持续兴起,开了历史倒车。

愤怒之余,想想我们为什么愤怒呢?因为我们觉得堕胎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几乎作为“全球共识”了,但现在居然都被推翻了,所以才叫开历史的倒车。

让我们回溯到我们的理由:全球共识与基本人权。我们不妨做一组比较:
1. 女性接受教育的权利,在事实上是全球共识;
2. 女性有选举权利,在事实上是全球共识;
3. 女性有免受家庭暴力的权利,在事实上是全球共识;
4. 女性有堕胎自由权利,在事实上是全球共识?

如果我们比较前三项和最后一项,就会发现,教育、选举、免受家庭暴力的女权主张更符合全球人权共识,所以即使美国离我们隔了一个太平洋,我们也能理解那边的女性遭遇。但最后一点似乎会产生很多犹豫——尤其是放到全球尺度上被理解成基本人权。

一个直接理由在于:全球有77亿多的人口,但其中有13亿多人口是天主教教徒,占到近17%。天主教的罗马教廷常常成为反对堕胎的重要声音。

请注意:这里说的是“是”——事实判断,而不是“应该是”——价值判断。

我们虽然在价值上支持女性拥有自我决定的权利——“堕胎自由化”,但还是在事实上需要反思全球与历史的进程:

1. 全球转型问题:女性堕胎自由化,如何变成全球议题?
2. 全球扩散问题:女性堕胎自由化,如何面临全球争议?
3. 全球成功经验问题:女性堕胎自由化五十年,积累了哪些成功经验?

1– 女性堕胎如何成为全球争议议题:三个阶段

我们常常简化地理解——女性堕胎权利是女权运动争取来的,而在女权运动之前,堕胎权利是一点都没有的。但历史事实并非完全如此。这种简化理解忽视了三个原因:

第一,单一归因问题:不止女性权利团体,也包括各类国际组织、甚至美国帝国主义的理由。

第二,单一目标问题:堕胎权不仅涉及到女性的个人自由权,也涉及到人口计划生育、医学生命健康的目标。围绕不同的目标就会有不同的组织给出不同的理由。

第三,历史情境问题:这一权利并非从0到1,从无到有,而是在历史不同阶段被理解为医学问题或人权问题。

第四,历史终点问题:好像一经推动,最后就达到了“共识”结果,而忽视了这个权利争议可能尚未形成最终的结果,仍然存在多元僵硬的可能性。

再次声明:以上是事实提问,不是在价值上提问是否“应该”支持这一权利。

第一阶段(20世纪中叶之前):女性合法堕胎作为科学医学问题

堕胎,并非一开始就成为全球议题。甚至在20世纪中期之前,都不是。在此阶段,一些富裕国家虽然规定堕胎是非法的,但医生可以出于医学考虑和治疗原因进行堕胎。因此,尊重医生的科学医疗框架一直占有主导地位。

例如,在著名的“罗诉韦德案”之前,美国讨论堕胎时会涉及女性的健康问题,而这个案情本身的判决,也考虑到对怀孕的医学理解,特别是医生的专业自主权。


第二阶段(20世纪60/70年代):人口计划生育也推动了堕胎议题全球化

我们容易将堕胎的合法化单一地归结为(美国)女权运动的成果,但是除此之外?
你可能忽视了一个想不到的原因——堕胎虽然是美国特色的政治议题,甚至现在激起反堕胎争议,但是曾经推动堕胎(而非反堕胎)成为全球议题的,也是美国。因为1960 年代和 1970 年代,发达国家充满了对人口危机的担忧——人口增长过快、规模过大,将超过粮食和经济供应能力。


因此,美国从人口控制与节育的考虑推动堕胎的全球讨论,并传播到了发展中国家。然而,由于这个人口节育计划在一开始只针对发展中国家,所以带有很强的帝国主义色彩,遭到了许多国家的抵制。

此时,天主教会也作为全球的政治力量登上堕胎讨论的舞台。它们也反对人口控制措施。1968 年,教皇保罗六世发布了一份“教皇通谕”,重申了天主教会反对人工节育。

然而,美国推动的全球/发展中国家人口计划也遭到了妇女权利团体的反对。因为它们虽然普遍支持获得节育措施(所以才能支持堕胎),但也反对人口控制的目标——而非个人自主权的目标。不过,妇女权利团体和美国的人口计划输出,“共谋地”促成了堕胎成为全球关注的议题。

所以到了1970年代,也被称为联合国的“妇女十年”,推动了一系列的全球倡议与改革,并最终于 1979 年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呼吁保护生殖健康权利。


然而,面对全球尚未确定的文化脚本(如来自天主教会),这份公约但对反堕胎的表述仍然含糊不清。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来):宗教与女权势力的全球僵硬

1984 年在墨西哥举行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削弱了人口计划作为堕胎议题理由。时任的里根政府也宣布,禁止美国资助项目对于任何提供堕胎或堕胎建议的组织(在美国以外的)。

里根的行动又给跨国福音派/天主教运动提供了间接支持。1994 年,开罗再次举办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会上,天主教会提出了对堕胎自由化的强烈反对。不过这一次,妇女权利组织还是推动会议文件修订完善与堕胎有关的表述。

然而,天主教教会继续推动反堕胎运动,尤其是利用罗马教廷作为联合国永久观察员的地位,与穆斯林国家结成战略联盟,并阻碍就该问题达成共识。结果,开罗会议虽然对堕胎表述有完善,但仍然没有广泛呼吁放宽堕胎立法。


由此,在全球尺度与国际组织内部,形成了对立的声音:

天主教会:反对堕胎自由化,因为女性是家庭责任承担者
国际妇女权利组织:支持堕胎自由化,因为女性是自主的个体

堕胎议题成为全球的棘手难题。在这个时候,原先作为科学医学框架来源的医生医学组织的声音渐弱,保留在科学理由中运作,政治化影响程度较弱。在政治领域,由于缺乏共识,连联合国也不敢碰此议题了。

例如,时任联合国主席的安南在制定千禧年发展目标时,甚至没有将生殖权利纳入其中。而经过了墨西哥城、开罗等地会议后,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也消声,更习惯于举办低调的区域会议。

2– 女权、科学和宗教/家庭:女性堕胎权争议的三大全球文化框架

关于女性是否有堕胎自由化的普遍权利,支持的声音,不止女权一种;反对的声音或“反女权”的声音,也要更具体化思考。

经由前面的全球历史变迁,你能够看到三种全球尺度下的文化框架:

第一,以妇女权利或者人权为基础的全球文化框架。这一框架源于个体主义的原则,承认女性不管是不是已婚母亲、是不是天主教徒等各种身份,都具有根本上的个体平等,能够决定自己的生命安排。

最典型的是表达来自国际妇女健康联盟(IWHC)的声明,认为妇女有行使控制自己的身体、自我决定和健康的权利。这一点尤其在涉及到强奸致孕议题时十分明显。

第二种是科学医学的文化框架。堕胎涉及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除了强奸导致的堕胎必要性,也有医学与生命权利的考虑。在争论女性堕胎权时,医学化框架被认为是理性的,因为医生被赋予了解怀孕诊断及其并发症、应对方面的独特与理性能力。


例如,2009年,世界医学协会(WMA)就通过一项紧急决议,敦促尼加拉瓜废除其反堕胎法,但是理由值得一说:该协会强调的不是人权或女性的平等权利,而是强调妇女和胎儿的生命和健康,认为当地的法律不恰当地关禁了一些医生,只是因为这些医生为了妇女生命安全而执行堕胎医疗。

第三种是作为全球道德权威的宗教/家庭框架。很明显,这一种文化框架是通过教会的组织结构和跨国福音派组织实现传播,强调女性作为母亲而不是她们作为个体的愿望与责任,从而挑战了女性权利的个体化叙事。

例如,1974年,教皇保罗六世写过一封信给联合国,以圣母玛利亚为参考形象,赞扬妇女的重要性,不是作为个体而是作为对家庭和生育的重要性。

3–全球历史轨迹:女性堕胎自由化五十年变化?

美国的明尼苏达大学Elizabeth H. Boyle及其合作者分析了1960到2009年期间178个国家的堕胎自由化政策变迁轨迹,指出了几个原因,对于推动女性堕胎自由化至关重要。

让我们描述清楚全球各国堕胎自由化的变迁,见下图。


美国的明尼苏达大学Elizabeth H. Boyle及其合作者建议我们分为三个情况来看待这一政策:强奸(或乱伦)、精神健康和胎儿损伤。一个国家可能出于这三种原因或其中一两个来决定是否允许女性堕胎自由化。

第一,整体趋势:1970 年,全球只有 10%–15% 的国家出台法律,允许在强奸、精神健康或胎儿操作的情况下堕胎。到 2009 年,全球约一半的国家同时认为这三点可以作为堕胎的合法理由。

第二,变化速率:从1970 年到 1987 年,各国采用堕胎自由化政策速度比从1991 年到现在要快得多。换句话说,如果真的要说历史在开倒车,其实当女性运动黄金时期之后,就已经渐渐在开了。

第三,先后关系:最早普遍采取合法堕胎理由是强奸或乱伦,随后是胎儿损伤,再然后是孕妇的精神健康理由。

第四,以妇女的心理健康为由允许堕胎来看,这方面的比例在近年下降了。例如,2009 年,斐济新出台法律明确取消了出于这理由而进行堕胎。

4– 全球成功经验:哪些措施能够推动女性堕胎自由化?

相信这个问题是你最关心的,因为如今你见证了挫败。

第一,女性权利框架:议会中女性代表比例,而非妇女国际组织对于推动女性堕胎自由更有利。虽然根据“世界社会”理论的预测,国际组织效应会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堕胎自由化的全球文化脚本尚未单一主导化。

因此,在全球分裂情况下,本国政治行动者比全球行动者更有作用。根据作者推算,如果议会中女性代表的比例从 10% 增加到 20%,那么通过堕胎法案的可能性会增加40% 左右。


那你可能也会想:如果一个国家的女性受教育水平越高,应该会女性越有可能堕胎自由化。作者专门补充论证了这一部分,结果发现女性劳动力参与和女性中学入学率都影响薄弱。因此,女性在本国政治中的影响力仍然是不容忽视和替代的地位。

第二,科学医疗框架:也许令你想不到的是,在这五十年时间里,最能持续和显著推动女性堕胎自由化的,不是女性权利框架(毕竟同时涉及薄弱的国际力量),而是科学医疗框架。

作者通过分析一个国家是否加入卫生健康类国际组织、本国每千人的医生人数来来估算,发现这三个要素会显著推动一个国家同时采取强奸、孕妇心理健康和婴儿受损作为堕胎自由化的法案理由。作者认为,这是因为医学的科学话语没有妇女权利或宗教框架那么政治化,争议也更少,所以容易推动,甚至作为折衷理由。

第三,宗教/家庭框架:确实如前面的历史分析,宗教/家庭框架会阻碍以妇女精神健康或婴儿受损情况下采取堕胎自由化政策的理由,但是对于以强奸/乱伦为理由的政策采用,天主教国家却没有多加阻碍。这一点也令人惊讶,因此不能“一切刀”为了宗教原因而将其“污名化”——就像堕胎女性被污名化一样。

在作者看来,这可能是因为由于堕胎议题争议较大,所以天主教国家为了妥协,会对第一个理由(因被强奸而堕胎)作出让步,从而更好地抵制后两个理由(因妇女心理健康、婴儿受损而堕胎)。毕竟,在政治环境下,天主教派也会担心如果连第一个理由都不让步,会让反对派认为自己过于没有同情心,反而陷入不利局面。



5–如果女性堕胎权要成为全球共识……

本文解读,是来自美国的明尼苏达大学Elizabeth H. Boyle及其合作者在《美国社会学学报》(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发表论文专门探讨了1960年到2009年近半个世纪间关于堕胎的全球社会学研究。

Boyle, Elizabeth H., Minzee Kim, and Wesley Longhofer. 2015. ‘Abortion Liberalization in World Society, 1960-2009’.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21(3):882–913.


在研究全球化议题——尽管全球各地的政治与文化情况都不同,但是为什么全球各地都普遍接受某种观念,并希望将其制度化(如女性的平等教育权与继承权)?社会学里最有代表性的解释是“世界社会”(World Society)理论。

如果你认为女性的堕胎权要成为全球共识、并且应该像法案一样被制度化,那么在这个理论看来,要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全球主导框架效应:在全球尺度下,已经在某些领域形成了主导框架,甚至单一主导的文化框架,从而促进了政策的广泛的、跨国的采用与传播,并且变得制度化。比如,全球各地都认为政治组织形式应该是民族国家,而不再是以前的城市国家(如威尼斯)。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堕胎自由化尚未形成单一主导框架。

第二,国际组织效应:为传播这些主导的文化脚本,各地会受到国际层面——而非本国政治的影响。由于现在的国际组织的广泛影响力,尤其会对发展中国家的产生重大影响。比如,联合国、IMF、世界银行、WTO会推动发展中国家实行金融自由化、弃用化学武器等,促其成为各国国内政策共识,而各国国家也会加入国际组织和签约国际合约。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堕胎自由化的政治影响力主要在于本国而非国际组织。

作为这两个效应的结果,是全球同构效应:作为结果,尽管各国会承认自己有本国国情与情境特殊性,但是受到国际趋同的压力,所以认为“如果自己不这么推出法案和执行,本国在国际上就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但是,遗憾的是,关于女性的堕胎权议题,在这两个方面都没有实现。

如果我对女性堕胎议题的普遍议题,也可以参考以下两篇综述:

Purcell, Carrie. 2015. ‘The Sociology of Women’s Abortion Experiences: Recent Research and Future Directions’. Sociology Compass 9(7):585–96.
Lie, M., S.C. Robson, C.R. May. 2008. ‘Experiences of Abortion: A Narrative Review of Qualitative Studies.’ BMC Health Services Research 8(1): 1–9.


如果你对中国女性的堕胎选择有兴趣,也可以参考这篇文献:
Lai, Ruby Y. S., and Susanne Y. P. Choi. 2021. ‘Premarital Sexuality, Abortion, and Intergenerational Dynamics in China’. Modern China47(3):239–65.

Lai, Ruby Y. S.也将于2022年底出版她的专著,关于这一议题:
Lai, Ruby Y. S.. forthcoming. Premarital Abortion in China Intimacy, Family and Reproduction. Rout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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