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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结案全省排名前十的法院院长也要求增加编制?

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05-15


昨天,看了一篇文章《法院院长:长期超负荷工作,已经严重威胁法官干警的身心健康!》,文中提到,他们法院一名年轻法官上周累倒病逝在工作岗位上,参加完法官的追悼会,身为法院一把手的文章作者,不由的感触到:长期超负荷工作,已经严重威胁法官干警的身心健康!



文章分析了法官不堪重负原因,归纳为:立案登记制导致案件数量激增;法官审理诉讼案件流程复杂;待遇保障跟不上辅助人员队伍不稳定;法官考工作考评指标不合理等几大项,文末提出的终极解决方法是“为了法院工作良性发展,为了法官干警的身心健康,制定合乎司法规律的考评指标、增加法院编制人数是当务之急!”


文章的逻辑是法官累死,是因为案多人少、考核不合理,所以要求增加编制。法官累死怪上级给的编制太少,就像衣服被淋湿了怪老天下雨,但怎么不考虑为什么不打伞避免那?增加编制、增加待遇,貌似人人都能接受的冠冕堂皇,但是不是导致个别法官累死的最主要原因那?



文章提的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现象对,也不对。对的地方在于确实部分法官不堪重负,身心压力巨大;不对的地方在于并不是所有的法官都在玩命工作,三天打鱼两天三网的现象也不是什么秘密,至于其中的原因,本文暂不评述。


先看一下文章作者领导下的法院概况:根据该法院2018年人代会的工作报告:201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437件,审结10084件,审限内结案率100%,63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达180余件,收、结案数量均位列全省前十。2017年区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政治思想工作”先进集体,**人民法庭(病逝法官所在法庭)被团中央等22部委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地区级 “**标杆”称号。




在编干警135名(招聘的也有一百多人吧?),年办结审判执行万起案件,真的不堪重负?


一面是大声疾呼法官身心疲惫,一面是“收、结案数量均位列全省前十”、收获各项先进荣誉,矛盾不?


正常的情况应该是,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喊不堪重负才对,怎么成了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喊不堪重负?


法官身心疲惫与单位荣誉,二者兼得呀?


笔者不才,也干过几年审案的工作(现在已经自炒鱿鱼了),自己配上半个书记员(跟别的法官合用的,书记员只管开庭),一年办理一百八十案件(没有串案、批量案件),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更别说文章作者提到的,该院标杆法庭能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调解率了。但如果办了180多件案件,还要额外承担什么扶贫、演讲、帮扶、信访等业外工作,那就不好说了。


正常完成工作也就罢了,最怕的是遇上能折腾的领导,对上级要求的各项任务指标层层加码,达到各项排名争先创优的非凡“政绩”,那加班加点就是不可避免了。新华社的一篇《“5+2、白加黑”不值得宣扬》文章提到,“一些单位工作安排不科学,甚至为片面追求‘政绩’,无节制地给干部职工加压,要求或变相要求他们长时间加班加点,甚至以‘领导都不休假’为由压减休假,更是深层次的原因。”,导致“是一些干部职工英年倒下”。




司法改革前,那时“案多人少”之声也是不绝于耳,但编制也没增加也没听说法官累死的不绝报道。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和积极性,司法改革全面铺开。根据改革要求,85%的干警力量要压到审判一线上去,领导入额要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内设机构改革要尽可能的压缩领导职数,以增加办案力量,分担普通法官的办案压力。


在全国法院都在肯定改革成绩,力挺改革实效的大背景下,将法官累死归咎于编制太少,实在是有点不合时宜,也不符合逻辑吧?


要知道,上级规划要求的工作任务,还不是根据下级统计上年度完成情况,统计安排下来的?


上级考核任务,层层压力传导、加码下达,明令或暗示通过无节制加班加点完成,实则使一线实际情况与上级统计结果严重背离,严重失实,更让一线法官面临着一年比一年更加繁重的办案任务。



更为差劲的是,采取审判执行案件不立案、收了材料以审查之名不排案号等方式,将结案压力传导给人民群众,却把罪过推给上级任务,这不是“变态的政绩观”是什么?


法院院长文章也提到,每年年初法院无案可结,其中的原因不就是年末不收案件造成的吗?


司法审判流程公开、法定审限内结案、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是司法改革后法官们身心压力空前增大的客观现实,但不能选贤任能业绩优先遴选法官、领导入额不能真正亲临一线带头办案、考核任务变态加码压力传导,却是法官压力空前的主观原因。


在健康的体魄,能经得起几回如此“折腾”?极端变态的,以牺牲法官身心健康以期换回一个又一个更高等级的荣誉加身和加官进爵为能事,这样的话,即使增加再多的编制,又怎能避免一线法官加班的命运,流泪甚至流血的现实?


备注:本来不想写这样的得罪人自己不讨好的文章,但就是看不惯,有些人拿着不是道理的理由当理讲,而且是公开讲,还让不明就里的人觉得说的对,误导民众,伤害法治,贻害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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