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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版的《我不是药神》:医生和转让药品者不构成犯罪!

烟语法萌 2019-05-14


据山东公安官方号公布消息:3 月 24 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案侦办情况的通报】

对“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公安厅指导聊城市、东昌府区两级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侦查调查,现已查清主要事实。3月24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经查,2018年4月14日,患者王某禹因患小细胞肺癌和膀胱癌,入住聊城市肿瘤医院,同年11月10日因病去世。治疗期间,主任医师陈宗祥向王某禹之女王某青推荐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卡博替尼”,并让其自行购买。王某青请求陈宗祥介绍购买渠道,陈宗祥将购买过此药的病人家属王清伟介绍给王某青。应王某青之弟王某光请求,王清伟将为其父购买但未使用的1瓶“卡博替尼”转卖给王某光;后应王某光请求,王清伟又从段某真处帮其购买一瓶“卡博替尼”,共获利784元。

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卡博替尼”为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陈宗祥向患者推荐“卡博替尼”并列入医嘱,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经多方查证,未发现陈宗祥从中牟利,与药品销售人员也不存在利益关联,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禹死亡与该药有直接关系。其行为虽属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王清伟应王某光请求,转卖和帮助购买“卡博替尼”,并从中少量获利,但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王某青在其父去世后,多次辱骂陈宗祥和院方工作人员,扰乱医院正常秩序,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决定对其予以训诫。

另据侦查,段某真自2017年11月以来,大量代购、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并从中牟利,将另案处理。


回顾事件:


2月25日,山东新闻联播《今日聚焦》播出了聊城市肿瘤医院医生开具抗癌“假药”的事情,把陈宗祥主任推到了风口浪尖。

                                             

                                           

当地公安以及卫生部门连夜做出整改。

2月26日,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

关于陈宗祥医师建议患者

使用”卡博替尼”药品的情况通报


一、调查结果及责任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调查情况认定,医生陈宗祥在对患者王合禹临床治疗过程中,个人私自向患者家属建议使用了未经国家批准生产、进口的“卡博替尼”药品,违反了《抗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市肿瘤医院)相关人员负有监管责任,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卡博替尼”药品按照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关于Cabozantinib Tablets 60mg 的认定意见书》,应按假药论处。


二、处理结果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对该事件提出如下处置意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对陈宗祥建议使用假药行为,给予责令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处罚。

二、 责令市传染病医院(市肿瘤医院)对涉事医生及有关责任人立即进行处理并报告。25日晚,市传染病医院(市肿瘤医院)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1、暂停陈宗祥医师在医院的医疗服务活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免去肿瘤二区科主任职务; 2.给予分管领导副院长张益红、医务处主任许婷婷诫勉谈话。

三、对患者家属王玉青医疗争议问题,建议王玉青按照医患双方协商、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法院起诉等正常途径解决。

四、加强全市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警示教育,市卫生健康委连夜下发《关于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教育,严格依法执业;进一步加强住院患者用药管理,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于2月26日12:00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四、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不作为情况作进一步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与此同时,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也做出回应

“我们连夜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查,发现前期对两高的司法解释相关条款理解有偏差,目前我们已经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对于案件的侦办情况,我们会适时向社会予以公布。”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副局长王民说道。


以上内容来源闪电新闻



“卡博替尼”到底假不假?《我不是药神》就有一个经典台词----“这药假不假,我们还不知道么?”而本例中陈主任给患者推荐的“卡博替尼”被食药监局鉴定为假药,但这种药却一直都被不少患者服用,这些药假不假,吃的人还会不知道么?是“无良医生给病人开假药”,还是“现实版农夫与蛇”?


此案发酵后,引来众多医生和医疗自媒体在网上为陈宗祥医生“喊冤”至今。在他们看来,陈宗祥医生是为了给王玉青的早已患有多种癌症晚期的父亲延长生命,才好心推荐了“卡博替尼”;可王玉青一家却仅仅因为药物未能更好地延长老人的生命就要将陈医生“置于死地”,这更像是个“农夫与蛇”的故事。


陈医生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遭到的行政处罚,在医院方面是被免除了科主任的职务,在官方层面则是依据《执业医师法》第37条第6款的规定,即“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而被暂停了一年的执业活动。


警方已经终止了对陈宗祥、王清伟刑事侦查,但段恒真能否获得电影《我不是药神》原版事件——2015年的白血病患者陆勇为病友代购印度仿制药案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对待,还不好下结论。


“卡博替尼”并未得到我国药品主管部门的批准进入市场销售。按照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依照相关法规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依照相关法规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都按假药论处。


国家对药品管理严格审慎,无可厚非,但“卡博替尼”的“假”,并不同于民众指责“假冒伪劣”的“假”。目前,国内每年新发癌症病例超过300万人,其中许多患者面临买不到特效药的困境,国外药品进入国内市场必须要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和必经的审批流程,而国内药品满足不了治疗需要,许多患者不得不靠私下违法渠道获得药品。


德国学者耶林有一句名言:“刑罚如两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期待这个案件获得情理法相结合的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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