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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债公司”也有“软肋”?三人被判敲诈勒索催债公司

烟语法明 2024-03-31


各大银行委托第三方公司催收信用卡欠款,并制定规则规范催收行为,却被某些人恶意利用,牟取不义之财。近日,思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3名被告人凭借之前的从业经历,恶意投诉敲诈勒索第三方公司的钱款,最终构成犯罪获刑。

抓住催收公司害怕被投诉“软肋” 引诱工作人员违规后索赔

被告人李某和张某、欧某都曾在银行委托的催收公司工作过,李某与欧某曾是同事,与张某是老乡。

2021年7月,李某的一张信用卡逾期,接到了催收电话。因催收工作人员出言不逊,李某持续投诉了一个多月,获得催收公司赔偿5万元。因知催收公司若被投诉,很可能会受到委托银行的罚款甚至解除合同,李某便抓住这个“软肋”,替其他卡主“反催收”索赔,得手后再与卡主分钱。同时,他还当起了“老师”,教欧某、张某“反催收”,三人由此开始了敲诈勒索的行径。

2022年6月,欧某接到催收公司电话,提醒她信用卡逾期未还款。她与男友(另案处理)合谋,由其男友以欧某丈夫的身份接听电话。第一次沟通时,催收人员未透露具体信息,其男友表示会帮忙还钱。但因迟迟未还,催收人员又两次拨打电话,均是欧某的男友接听。

经银行同意,催收人员将欧某欠款的卡号、金额告知了欧某男友,当晚欧某就向银监、消保等部门提起投诉,理由是催收过程中泄露其个人信息、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欧某持续投诉,催收公司多次电话沟通,她提出赔偿5万元才能撤销投诉。催收公司无奈,最终同意赔偿2万元。

此后,欧某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与其他信用卡逾期人员共谋,以其他卡主的名义接听催收电话,引诱催收工作人员违规,夸大违规行为,通过各种渠道投诉索赔。

恶意投诉向13家单位施压 三被告敲诈勒索均超过10万元

受害单位报案后,经查,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被告人李某、欧某、张某在自己或他人信用卡逾期被催收时,以自己或其他持卡人名义,通过引诱催收工作人员违规、夸大甚至虚构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方式,多次恶意向银行或银保监会投诉,对13家受害单位施压,以“撤回投诉”为“砝码”向对方提出赔偿,三名被告人敲诈勒索金额均超过10万元。

今年6月30日,思明区检察院对李某、欧某、张某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对三名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以来,思明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多起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敲诈勒索对象的“反催收”新型犯罪。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原本用来规范催收行为、保护信用卡卡主合法权益的规则被钻了空子,恶意投诉举报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浪费了行政司法资源。

检察官建议,有关单位应进一步规范催收行为,严格遵守催收准则和职业道德;同时也警示“职业索赔人”莫聪明反被聪明误,当“维权”变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惩戒。

“反催收”套路满满,甚至还有反催收联盟,不少信用卡用户上当受骗


何为反催收联盟呢?

所谓“反催收联盟”,即有组织、有计划、有套路地通过激化债务人与催收团队/金融机构的矛盾,从而达到减免利息、延长还款期限、减免还款金额,甚至要求赔偿等不良目的。他们的运营模式是收取高额服务费,来帮助借款人逃避债务。
“反催收联盟”的套路
“反催收联盟”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反催收技巧,招揽客源,教唆债务人恶意投诉,帮助债务人制造虚假困难证明材料来与银行协商还款,最终达到减免费息、分期还款的目的,甚至在协商完成后将债务人的信息贩卖给其他机构,形成链条化、专业化运作模式。
1.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疯狂获客
“反催收联盟”将自身包装成帮助债务人脱离苦海、助债务人上岸的“帮扶者”,通过短视频App、直播平台、论坛等互联网渠道传播反催收技巧,以帮助减少还款金额、代办停息挂账以及征信修复等为噱头,吸引债务人的目光。同时,借力互联网平台“偏好”算法的定向推送,极大提高曝光率,短时间捕获大量有债务协商需求的客源,售卖反催收服务,贩卖反催收技巧和话术。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反催收”就能看到平台上售卖各种反催收话术的商品,价格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2.有组织、有套路地与银行协商还款
“反催收联盟”为达到减免还款金额、延期还款、修复征信的目的,针对银行政策,伪造困难证明,同时借监管机构、媒体向银行施压,从而在债务协商中获得更大的胜算。

(1)伪造材料,假装弱势群体申请减免费息

银行针对困难人群通常会推出延期还款、减免费息之类的政策,“反催收联盟”利用银行政策,与债务人串通,伪造村(居)民委员会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或医院开具的身患重病的证明材料,以此在与银行的协商中获得更多的筹码。近年来,各家银行均出现不同债务人证明材料内容雷同,甚至连错别字都是一样的情况。经实地调查发现,有的债务人提供的所谓经济困难、身患重病的证明以及证明材料上加盖的公章都是伪造的。

(2)恶意投诉向银行施加压力

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监管机构开通“投诉”渠道,在银行与持卡人之间搭建平等沟通的平台。这一原本促进持卡人和银行沟通的便捷途径,却被“反催收联盟”利用。“反催收联盟”指导债务人致电银保监会投诉维权热线或各地区的银保监局投诉专线进行恶意投诉,甚至歪曲事实诬告银行、要挟银行,以达到免除利息或延期还款的目的。近年来,银行的投诉量激增,而监管部门对银行有投诉解决率的考核要求,面对恶意投诉银行方面压力较大。

(3)诱导催收员违规,敲诈银行

“反催收联盟”传授债务人故意拖延还贷的方法,有套路地激化债务人与银行之间的矛盾,指导债务人使用与银行对立的话术,刺激催收人员,诱导催收人员违规,并在录音后向各地银保监局等监管机构投诉,借机向银行索要赔偿,敲诈勒索银行。

(4)借助舆论压力倒逼银行

“反催收联盟”将债务人包装成“受害者”,频繁在各大媒体发声,以杜撰案例、夸大其词、扭曲事实等方式制造噱头吸引媒体的注意,诱导媒体发布针对银行的负面舆情,借“舆论绑架”抹黑银行,迫使银行妥协,达到减免还款金额、延期还款、修复征信的目的。
3.原形毕露,榨取债务人“剩余价值”
“反催收联盟”在赚取协商费、服务费后,迅速撕破“帮扶者”的假象,不择手段榨取债务人的价值,以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1)贩卖债务人数据,获取不当得利(2)对债务人进行敲诈勒索

综合来自:思明检察、中国信用等,转自: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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