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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岁老人被三辆车先后碰撞、碾压,法院一审宣判...

法者心声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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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近日,备受关注的广西北流“孤寡老人被三车连撞身亡案”在北流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澎湃新闻从北流法院获悉,三名肇事司机李某辉、陈某五和林某军均犯交通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北流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14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辉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北流市平政至大伦公路即平伦线由白马镇往大伦镇方向行驶,被害人李某某同方向行走在李某辉所驾车辆的右前方,双方行至白马镇垌尾村将军坡路段时,李某辉所驾驶的车辆与李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李某辉将李某某拉到公路路面上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几十秒后,同样无证驾驶的被告人陈某五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途经该事故现场,碰撞到躺在路面上的李某某,陈某五未停车即驾车逃离现场。几分钟后,被告人林某军驾驶小汽车途经该事故现场碾压到躺在路面上的李某某,之后,林某军驾车逃离现场。被告人李某辉、陈某五、林某军驾驶车辆先后碰撞、碾压李某某,造成李某某当场死亡。


经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李某辉、陈某五、林某军共同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李某辉向李某某的亲属赔偿了丧葬费37000元。


北流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辉、陈某五、林某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理规定,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主审法官认为,李某辉、陈某五、林某军先后驾驶车辆碰撞、碾压到被害人后,均未采取抢救和保护性措施,三人驾驶车辆肇事逃逸共同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造成了被害人李某广死亡的后果。案件发生虽然具有偶然因素,但也有诸多必然因素,比如第一名被告人和第二名被告人均是无证驾驶且驾驶的是无牌摩托车、三名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后均逃逸,这是造成悲剧的必然因素。假如本案的第一名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及时报警,不隐瞒、不逃逸,就不会发生第二起事故;假如第二名肇事司机采取了及时有效的措施,也就不会发生第三起事故。


最终,北流法院结合三名被告人坦白、李某辉部分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等具体情节,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被告人陈某五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被告人林某军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事件回顾(节选):

垌尾村将军坡,李志广走到了那个将要夺走他生命的路段。


时间是2019年12月14日晚6点27分。他右手拄着竹竿拐杖,左手背在身后,弓着腰,缓慢走在马路边沿。


这条名为425县道的路,是村里往来镇上和北流市区的必经之路,他走过无数次。人们常常看到他一个人,或是跟另一个老人,去赶集或是看病。


路只有4米宽,仅容两辆汽车并行,走在路边,车仿佛贴身擦过。此时,他已走过一段600米左右的暗道,没有路灯,只附近房屋散出微弱的光。


李志广摸黑走到一栋6层新房前。新房正在装修,泥水淌到路边。主人出去吃饭了,一楼门灯发出微光。


马路对面是一家开了3年的餐馆,晚上正是客多的时候,大厅、包厢满是人。6台小车排成一排,挡住了从店里望向街道的视线。


只需再往前走50米,李志广就能穿过没有灯的路段。


这时,对面一辆汽车打着远光灯,如同一团光焰朝他逼近。眼前骤然变得光亮。

李志广被车撞倒之前,对面汽车打着远光灯。


身后,一辆红色摩托车撞向了他。他一下扑倒在右前方的泥水里。摩托车也翻倒在地。


监控视频里,戴着头盔的司机迅速爬起,双腿跨在他身上,将他从水里拖到马路上——这个动作后来引发了不少质疑。


司机抬了下他的左腿、右手、右腿,似乎想看下伤势。之后往前看了几眼,又低头看看他,将他上半身前后晃了几下后,放倒在地,小跑着扶起摩托车,踩了几次油门才启动,随后骑车离开。


李志广瘫在地上,头朝向马路中间。这个姿势,在黑夜中很危险,任何一辆路过的车都可能从他身上碾过。


30秒后,他腿动了下,头缓缓抬起,想爬起来。就在这时,两辆摩托车从身后驶来,前一辆从他身边穿过,后一辆撞到了他的头。


他像只圆规,被顺时针旋转了约30度。前一辆摩托车后座上的女子扭着头看向他,撞他的那辆似乎没发现异常,径直离去。


李志广的世界开始在黑暗与光亮中切换。几十辆车,摩托车,货车,汽车,从他对面、身后经过。有人似乎注意到了,扭头朝他的方向看去,但没有车停下来。


76秒后,一辆摩托车“碰”了下他的后背,他身子随之一晃。


又过了十几秒,他的腿、上身开始动,左手慢慢撑起上半身,撑了几秒钟后,倒下,又撑起。


他在挣扎,他想爬起来,使不上劲。


离他最近的餐馆里,人声鼎沸,两个小男孩在店门口跑进跑出,谁也没注意到他。


倒地后第4分钟,一个男子从餐馆出来,到路边接电话。一辆货车恰好经过,灯光照射下,他隐约看到地上有人,赶紧回店告诉老板娘方月:“有老人好像倒地上了,不知道是不是摔了。”


方月跑出去看,昏暗中,只见一团黑影,她以为是一摊泥,或是被扔掉的衣服。


在店里吃饭的白浩也出来了。两人打开手机手电筒,穿过马路,走到李志广面前。


光照在他身上。他斜躺着,左手撑地,脸上满是血、混着泥水,手上也有血。

方月吓了一跳,拉着白浩往他身后躲。


白浩也害怕,“能站起来吗?”


李志广没有说话,睁眼看着他们。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方月都会想起那双眼里的痛苦和绝望。


方月和白浩看到老人后被吓到了,准备报警。

“满脸是血,感觉太恐怖了,不敢去扶。”两人都被吓到了,回到对面马路。方月要报警,有人说,先去拿凳子设路障。她赶紧跑回店里,白浩继续用手电筒照着老人,旁边站着5个人。


突然,一辆棕色面包车从后面驶来。


“车速估计有60公里/小时。”白浩心跳加速,眼睁睁看着车轮从李志广身上碾过,老人的身子在车轮下滚了一圈,头再次转进泥水中。


一声碰撞,车前杠被撞,有碎片飞出。


“撞到人了!”白浩和几个人大喊。


车减速了,但没有停。司机后来接受警方问询时说,当时路太黑,碾过的时候车抖了下,以为碾到了蛇皮袋,就驾车离去。


有人举着手机想拍下车牌号,但车很快消失。


方月拿着2个红色塑料椅跑出来时,白浩说刚刚有个车过来,又把人撞了。她赶紧报警。店里有监控正好对着马路,回看监控她才发现,这已经是老人第三次被车撞了。


几个男子在李志广前后放4把椅子当路障。越来越多人围在马路边,不敢靠近。


车流不息,李志广沉入黑暗中。


6点50分左右,救护车到。医生急救后说,人死了。


白浩上前看了一眼,老人肋骨已经拱起,头歪着,脸紧绷,嘴里溢出血块,眼睛还睁着,“到死都没有闭眼”。


那晚,被第一辆车撞倒后,李志广在黑暗中挣扎了7分钟,又在冰冷的地上躺了近4个小时,才被送往医院太平间。


路边监控记录下他被撞的过程,但无法识别肇事车辆的车牌信息,肇事者的衣着、体貌特征也模糊不清。为此,北流警方发布悬赏通告,全城寻找肇事者。


李志广出现在北流人的朋友圈、电视新闻、微博热搜,他的死亡被反复观看。


方月总会想起老人的眼神,想起他满脸的伤,心就跟着揪了起来,“就往上拉一点点,他就不会死了,就不会遭到(最后)那个大车撞了。”她声音打颤,“我自己都觉得我没用”。


好几天,她不敢冲凉,不敢一个人上洗手间。


丈夫是店里唯一的厨师,那晚在厨房忙,出去看的时候,老人已经死了。他很遗憾,“如果是我出去的话,我胆子比较大,肯定会把他往上拉一点,他就有救了。”


方月后来打听到老人的住址和姓名,请朋友为他做法事超度,只有这样,她心里才稍微好受点,“毕竟没有把他救活。”


22岁的白浩也很后悔。那晚,他做噩梦,一想起老人在眼前被撞的情形,就觉得“很恐怖,很恐惧”。


他手指着坐在对面的条纹衫男子——当晚第一个发现李志广的人,说“他这么大一个人都害怕,还说我”。


条纹衫男子看上去三十多岁,他说之所以没马上扶老人起来,是因为有朋友以前扶老人后,被讹了1万多块,“碰到这个事,肯定自己一个人不敢去的。最少有一个人在旁边看着我扶起来,不然说是我碰的。这个很难说清楚,是吧?”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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