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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 | 云南省玉溪市中院院长陈昌被查

法者心声 2022-12-05

玉溪中院院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昌 资料图

陈昌简历
陈昌,男,汉族,云南曲靖麒麟区人,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4年9月任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书记员;
1984年9月至1986年8月在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6年8月至1990年2月任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助审员;
1990年2月至1992年1月任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科级审判员;
1992年1月至1992年6月任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正科级审判员;
1992年6月至1994年8月任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文秘科科长;
1994年8月至1997年1月任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1997年1月至1998年3月任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1998年3月至2002年3月任曲靖地区罗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2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5年10月至2015年9月先后任昭通市中级人员法院代理院长、院长;
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16年2月至今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延伸阅读:

玉溪中院陈昌院长为二支部全体党员 讲授专题廉政党课 

来源:玉溪中院

5月9日,玉 溪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昌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题,为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办公室、司法行政处非党干警也参加了学习。


陈院长通报了从白恩培、秦光荣、仇和,再到奚晓明、张坚、张家慧,以及政治掮客苏洪波等违纪违法案例,深刻剖析了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认为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主要是在四方面出现问题:一是理想信念不坚定,没有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权力越大,职位越高,私欲不断膨胀,最终走向犯罪深渊;二是道德修养有所放松,或趣味低级,或贪婪成性,或目无法纪,或妄自尊大,最终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三是权力行使肆意妄为,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权力,容易成为各种诱惑的“ 围猎”对象;四是逾越法纪心无畏惧,许多反面典型在身陷囹圄、进入高墙之内才知道守法的重要,才明白人生最珍贵的是自由。


陈院长指出,当前中院纪律作风建设总体上是好的,主流是好的,也还存在三方面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标准还不高;二是在执行廉洁自律上要求还不够严;三是在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存在上述问题的根源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精气神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在切实解决好理想信念这个“ 总开关”问题上产生了迷失和扭曲,为个人和局部考虑的“小道理”占了上风,淡忘了为事业和大局着想的“大道理”;二是责任心问题,有很多事情并不是需要费很大力气才能完成的,有时候可能就是多动一下手、多说几句话、多跑几趟路的事,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责任”二字;三是能力水平问题,工作前瞻性、适应性、主动性不够,没有拿出硬招实招,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亮点不突出,难题切入不够大胆深入。


陈院长提出五点要求与大家共勉,一是要务必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不信仰封建迷信,不信仰宗教,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二是要务必正确行使权力,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今天拥有的一切,时刻想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变成谋取私利的资本和工具,做到有权不搞特权、掌权不谋私利。


三是要务必严格遵纪守法,首先要加强法纪修养,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其次要畏惧党纪国法,在张口的时候要揣摩揣摩这话该不该说,在伸手的时候要掂量掂量这样做后果是什么,在迈腿的时候要考虑考虑这地方该不该去,切实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历史负责。


四是要务必带头廉洁自律,预防腐败必须把握自己,管好自己,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自控能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在生活小节上经得住考验,决不能放纵自己。


五是要务必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自觉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勇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说千道万,归根结底是希望广大干警汲取违纪违法案件给我们带来的深刻教训,不断从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学习工作等方面校准自己的行为,严守“红线”,坚守“底线”,扎扎实实地抓好各自负责的工作,为玉溪法院审判事业发展作出应有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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