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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丈夫上司,被捉奸后丈夫索要100万,检察院做不起诉决定

法者心声 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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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住着李先生和他的妻子小洁,2020年的3月份,这对小夫妻之间的感情却经历了一场考验,接受考验的还有李先生的上司周某。因为李先生的妻子小洁出轨了他的上司周某,而被警方拷走的却是这段感情中的受害者李先生,这其中又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呢?

李先生和妻子小洁是通过自由恋爱走到一起的,两人之间的感情也很深厚,在办理了结婚手续,又在家人好友的见证下成为了一对幸福的新人。从爱情蜕变为婚姻后,两人的生活也慢慢归于平淡,需要去面对很多不浪漫的现实问题。


从恋爱走到现实生活之后,柴米油盐酱醋茶成为了他们必须要去面对的问题,一家人的开销也慢慢变多了起来,但工资却没怎么涨,埋怨和争吵也就出现在了这个家庭中。两人之间的争吵更多围绕着的其实就是收入的问题,而这种情况的转机却出现在一次公司聚会后。

李先生在这次公司年会中将带着自己年轻美貌的妻子也带了过去,很自豪地将妻子介绍给同事认识,他的同事也都很羡慕,在这过程中他的上司周某也过来和他聊天、喝酒。同时周某也在暗中观察着小洁,周某在和李先生聊天的过程中还不忘表示以后会多多照顾和提携他,让他多赚点钱养家。

年会结束后,周某趁李先生不在的时候便要到了小洁的联系方式,在那之后周某便时常和小洁保持着联系,而小洁出于礼貌也不好回绝对方。李先生在之后的工作也有了些调动,周某开始给他一些出差的项目,在提成上也就会拿得更多一些,李先生抓住这些机会,让自己的收入多了起来。
李先生的工作变得繁忙起来,出差的次数也一次比一次多,项目难度也一次比一次高,在2020年时,他便再次接到了一个难度比较高的项目,而周某也多给了他几天的时间去解决这件事。

但让他意外的是,因为一些原因,这次的合作方没有太多时间去纠缠项目上的细节,反而很快就把合同给签了下来。心情愉悦的他便早早地回了家,还特意去商场买了一些礼物准备送给妻子,只不过当他回家时,妻子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当他在回家的路上时发现家里的窗帘都被拉上了,这让他觉得有些意外,回到家里后发现卧室的门被人反锁了,更加重了他的疑心。在敲门之后他就让小洁把门打开,看着凌乱的房间,他的心突然沉了下去。在房间翻找的过程中,他在卧室的衣柜里遇到了衣衫不整的周某。

愤怒的李先生当即拿出手机对着两人拍起了照片,随后他就要求周某对这件事情负责,否则就将这些事公开出来,随后提出让周某拿出100万元来解决这件事。而周某也担心事情公开后会对他的家庭和事业造成影响,于是便答应了李先生提出的要求。

但同时,周某也表示自己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和李先生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李先生同意让周某先拿出40万进行赔偿,剩余的60万以后再打给他,并签下了一张欠条。那么这笔钱李先生能否安然享受?事情的结果又会如何发展?

周某在回家之后,没有将这件事隐瞒下去,而是把自己欠了李先生100万的情况告诉了妻子。在听说了丈夫所做的荒唐事后,周某的妻子非常愤怒,带着周某来到了李先生家,就100万的事情跟李先生吵了起来,随后李先生向警方报案。

随着李先生的报案,周某和小洁之间的事情也就被各自的家人知道了,而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对双方的询问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先生以公开他人私密信息为要挟,让对方陷入进恐慌的情绪中,并以此要挟100万元,并拿到其中的40万元,在金额上已经构成“特别巨大”的情形。此时,李先生的行为便已经触犯了法律。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也就是说周某签下的欠条属于无效的。检察院在对双方进行调解之后,李先生的父母答应代其将40万元退给了对方,周某也做出了谅解。检察院对李先生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本案画上了句号。

转自:法律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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