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在第31通电话后,她自首了!

广东普法 2023-08-26

连续31次拨打电话后

她终于在东莞自首了!

近日

湖北武汉洪山民警赶到广东

拨打了30个电话

嫌疑人均未接听

民警没有气馁

而是搜索到嫌疑人短视频账号

私信进行普法


最终,第31通电话终于接通了,民警成功规劝这名涉案300余万元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警察同志,我在网上炒股被骗了46万。”6月21日,武汉市民陈女士火急火燎地来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关山派出所。民警石帅安抚陈女士情绪后,了解了事情经过。


5月25日,陈女士住院期间偶然加入一个QQ群,里面不但讲解股票知识,还有老师“授课”。由于陈女士对此比较感兴趣,添加了群里的某位助理。事后,对方引导陈女士下载某聊天软件,并赠送炒股相关课程,上过几节课后,陈女士被助理拉进一个学员群。6月20日,在群里导师的引导下,陈女士下载了“股票操作”软件并“买入”46万元。刚完成操作,陈女士便接到派出所的预警电话。陈女士发现“买入”的钱无法转出,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于是赶来关山派出所求助警方。


次日,民警立即前往银行查询陈女士银行卡流水,发现实则转给了田某。民警通过银行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发现田某活动于广东省东莞市。



“您好,我是警察,我们发现您银行流水存在异常,需要当面核实,您这边方便见面吗?”民警随即拨通了田某的电话。经过交流,田某表示同意当面核实,并发来了自己居住的酒店地址。


6月23日下午,武汉洪山民警赶到东莞市田某提供的酒店位置,多次与其联系,刚开始电话无人接听,随后民警的电话便被移入黑名单,最后田某的电话便处于关机状态,民警想用微信与其联系,却发现微信也已被删除。



民警立即来到酒店前台,找到了田某的房间,虽然其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都在房内,但人却消失不见。随后,民警通过相关信息查到田某的另一个手机号,连续给两个号码拨打了27个电话,仍然无法与其联系。


就在一筹莫展之际,民警灵光一闪,根据田某手机号找到田某使用的短视频账号,以私信交流的方式给田某讲述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一味逃避所需承担的后果。


6月24日上午,经过三次拨号无果后,民警再一次拿起手机第31次拨打电话,田某终于接听了电话。民警在电话中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又从投案自首的利害关系进行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耐心劝说。当日下午3时许,田某主动来到了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田某经朋友介绍,将自己银行卡用于黑灰产业转账使用,累计涉案资金300余万元,田某因此非法获利9000余元。当民警打来电话时,田某便将事情告诉了朋友,朋友让其将手机关机并离开酒店。事后,田某看到民警发来的短视频私信,内心产生了动摇,经民警最后一次电话规劝后选择了自首。


目前,田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银行卡

在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

犯罪分子为了保证自身和赃款的安全

需要把诈骗得来的钱

“洗一洗”才能转入自己的账户

这个过程被称为“跑分”

大量租借或购买来的他人银行卡

就是“洗白”的工具


出租、出借、出售

电话卡、银行卡和互联网账号

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

将可能因涉嫌“帮信罪”

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湖北日报

拒绝出租、出借、出售

电话卡、银行卡和互联网账号

从你我做起

推荐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